陆铭微微眯了眯眼,把玩着手里的酒杯,玩味道,“我特意把位置选在这里,就是想表达我的诚意。”
“我目前只是想商量着把事情解决了,但他要是非得要用动手的方式来解决的话。。”
说着,陆铭缓缓侧头看向韩雪,眯眼道,“你觉得我动手还需要叫人吗?”
韩雪楞了楞,顿时笑着端起酒杯,“陆爷,敬你!”
不一会儿,走廊里便传来一阵嘈杂的脚步声。
“来了。”
韩雪开口道。
陆铭掏出手机看了一眼,“七点五十五分,这家伙还挺有时间观念的嘛。”
嘭!
正说着话,包房门突然被人从外边重重一脚踹开。
十几名体格强壮的黑衣大手气势汹汹的冲了进来。
领头的,是个膀大腰圆,腰系爱马仕,脚登纪梵希,手戴劳力士,脖子上还挂着一条小指粗大金链子的中年男人。
看到这个形象,陆铭脑子里顿时情不自禁的浮现出两个字:土豪!
难怪韩雪说他是土匪,这家伙还真就是土匪的做派。
现在的江湖大哥,都是西装笔挺文质彬彬,手上带着一串文玩手串,有些比较讲究的,还故意配一副平光眼镜。
比如罗天虎,哪怕长着一张凶恶的脸,但在外边也总是西装笔挺一尘不染,对谁都是笑脸相迎,并以文化人和生意人自称。
而韩雪,那也是一副职场女精英的装扮。
级别越高的江湖大佬,越不喜欢让自己身上带有江湖气。
那些一个打扮得花里胡哨,就差没把“我不好惹”几个字刻脑门上的,恰恰才是最不入流的小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