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看来,明若初肯定不是股东之一。
之前他们两人离婚,众人可是听说,明若初几乎是净身出户,并没有接受沈凌赫给的赔偿。
现在又说是公司股东,谁信呢?
而沈凌赫只是示意一旁的陆遥解释。
“沈先生和明小姐离婚时,按照婚前公证的协议以及双方意愿,明小姐占有公司百分之十的股份,因此明小姐的确是公司股东。”
听着陆遥解释,其他人面色各异,不时有人朝着明若初投射来异样的眼光。
明若初垂眸。
这件事其实也在她意料之外。
一个小时前,沈凌赫让她上车,明若初才发现陆遥也在,而且他们并没有直接来沈氏,反而是先去了律师事务所。
沈凌赫将当初离婚初步拟定的协议拿出来,并且说:“根据个人意愿,这些东西早就生效了。”
律师也表示的确如此。
换言之,明若初身上一直掌控了沈氏的股份,甚至名下还有两处她不知道的房产。
但是明若初还不明白,当时沈凌赫和她是相看两厌的状态,为什么会给她这些。
她初步认为应该是严青婉的意思。
一道声音将明若初的思绪拉回会议,是沈铮开口了:“明小姐真是好福气,三年的婚姻就能换来一辈子荣华富贵,我自愧不如。”
这话听上去十分阴阳怪气,但凡知道点沈家内斗的人,都听出了沈铮的意思。
而明若初平静道:“沈总如果想,也可以找个人结婚,但是应该不至于和自己的侄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