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笔一挥签下自己的名字,将文件推开眼不见为净。
这么一打岔,三人自然换了话题。
萧琅端起茶杯喝了一口:“都在备战,你们这儿的氛围倒还挺轻松,我进来的时候一路欢声笑语的。虎狼团不行,我这趟出门回来,也才一个月,团里的气氛就跟一个月之前截然不同,各个都绷得跟钢丝似的,就像是头顶悬着一把铡刀,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要掉下来。哎,这都四月底了,顶多再有半个月就要化冰,再之后就要打仗了,你们利刃的人怎么就一点都不怕呢?”
搞不好人类都要灭亡了呀,就连他每星期也总有几天睡不好觉。
利刃的人都不怕吗?
那也未必。
如果此时有其他队员在场,就会告诉萧琅,利刃之所以能在恐惧中保持镇定,那是因为所有人心中都有两根强大的主心骨,虽然不常露面,但每次闭关后所带来的气场变化都是藏不住的,只要有这两根主心骨在,不管是什么样的敌人他们都有勇气怒喝一声:来战!
主心骨之一的沈寻觉得这种问题没什么好回答的:“你们太弱。”
萧琅没有感情的哦了一声。
不然呢,回嘴说“你才弱”吗,决战尚未开始,他还不想先死。
又说了一会儿闲话,觉得没什么好聊的而且沈十安看上去就要赶人了,萧琅清了清嗓子:“咳,叶生花在吗?”
沈十安看了他一眼,“二楼,上楼右转,走廊尽头最里面那间,门上有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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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琅上楼的时候心里还有点忐忑。
离开基地就没法儿正常通讯了,算起来他已经有一个月零三天没给叶生花发过微信消息。
对方不会已经忘了他吧?应该不会,他这么优秀,长得还帅。
那这么久没收到他的微信,会不会不习惯?反正他自己是挺不习惯的,出去做任务的时候每天都要把手机掏出来摸一摸,绞尽脑汁编辑一条信息,点击发送,再盯着那个红色感叹号默默把信息删掉。
发信息这事儿还是老苗教他的。那时候他刚从酿酒厂回来,还没从叶生花竟然是男人的打击中回过神,又不是很确定自己到底介不介意这一点,老苗就让他先加好友,每天发条信息,这样既能保持联系,等他想清楚了,又进可攻退可守。
他现在想清楚了。他估计是真挺喜欢叶生花的。这种喜欢跟他当初对沈十安那种朦朦胧胧的好感还不一样,他喜欢沈十安的时候总觉得对方要是女孩子就好了,那样一张脸,长在男人身上多浪费啊;
但喜欢上叶生花并且发现他是男的之后,他就觉得,是男人,那也不是不行。
李诚跟老苗都说他是条颜狗,只看脸。但就算他是颜狗,叶生花也是那根独一无二的、最适合他的肉骨头。
唉,说来惭愧,堂堂虎狼团团长,他长这么大还没谈过恋爱呢,从未想过爱情竟是这样一个折磨人的小妖精。回来后老苗抱着他哭着喊着说他瘦了,说他这一个月肯定在外面吃足了苦头——也的确是吃了一点,但他觉得更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思念。
为伊消得人憔悴啊。
上楼之前他把那件大衣又穿上了,伸手进去,在口袋里摸到那个四四方方的扁盒子,萧琅脸色忍不住露出笑意。
又觉得难得上门,手上不拿东西好像不大好。所以走到走廊拐角的时候把架子上素青花瓶里的一束花给倒了出来,甩了甩水,用手拿着背在身后。
叶生花的房间很好找,门上挂了个牌子:补觉勿扰。
萧琅把耳朵贴上去听了听,听到有水声,知道对方应该是醒了,于是忐忑又激动地敲了敲门。
半晌,一道慵懒的声音传了出来:“comein~”
萧琅推门进去,首先看到的是一地阳光。
叶生花住的这间卧室面积很大,自带一个朝南的大阳台。阳台窗户从寒潮开始就封死了,此时阳光从覆盖着冰晶的玻璃外投射进来,绚丽的七彩光芒撒了一地,照亮了地毯上的一条睡裙,照亮了有些凌乱的床铺,照亮了通往阳台的玻璃门上柔软雪白的轻纱,也照亮了阳台上正冒着热气的欧式浴缸。
一个人躺在浴缸里面,海藻般的波浪长发搭在边缘。大半身体都浸没在热水当中,但胸口和两条湿漉漉的手臂都露在外面。除此之外浴缸外还搭了半条白色骨鞭,鞭尾轻轻摇摆,像是活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