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虽然叶古给妈妈和妹妹留了生活费,但那点钱,根本不够她们的长远生活。
叶秀也要念大学,她决定自己赚学费,自力更生。
想法是美好的,她太单纯,完全不知道社会的险恶。
知道这个消息的凌风,把手下叫来,让他一定要想办法,把叶秀给霍霍了。
不仅仅只是暂时的霍霍,而是将她彻底打在烂泥巴地里,一辈子爬不起来的那种。
什么读大学,什么光明的前途,毁掉一个女人只需要毁掉她的名誉。
凌风的手下名叫章芝兰,看上去一表人才,儒雅斯文,其实是个斯文败类。
玩弄过过的女子不计其数,对付叶秀这样的小姑娘,那是一拿一个准。
他讨好地对凌风说:“老板,你放心,我太知道怎么对付这样的小姑娘了,只要让她爱上我,我让她当狗,她都会服服帖帖。”
叶秀来到酒吧工作,章芝兰立刻化身护花使者,给她安排轻松的工作,还给她丰厚的薪水,言谈也很温和,彬彬有礼,再加上他仪表堂堂,介绍叶秀来工作的她的好闺蜜小米,都觉得,叶秀一定走桃花运了。
“章老板,好像有些喜欢你呢!他长得帅,又有钱,你如果有一个这样的男朋友,还愁什么学费。他如果追求你,你就答应吧!”
叶秀不是爱慕虚荣的女孩,毕竟家里也有钱过,不是人家一个包包就可以骗走的。
她说:“我现在只想自己赚钱,不过章老板人品是不错。”
在酒吧上班三天,章芝兰就表白了。
叶秀有些犹豫,让他给自己一周的考虑时间。
她很想给哥哥打电话,但一想到哥哥也是个舔狗,舔的还是个大绿茶,对哥哥又很失望。
章芝兰则感觉有些扫兴,以前他表白任何女孩,一追就到手,晚上就直接进房间了。
叶秀真是不识抬举,居然还要给她一周时间考虑。
她当自己镶钻吗?
章芝兰多的是办法,对付这样的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