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就不搭理余华,径直推车进了屋。
余华没想到这哥们儿说生气就生气,讨了个没趣,悻悻地放下行李,收拾床铺。换上干净衣服。又把口杯放置在桌上,里面插上牙膏牙刷,毛巾挂门口的铁钉上。
“对了,铁森,这次改稿会总共来了几个作家?”余华捧着刚泡的一杯高沫问。
“不知道。”史铁森神色很冷淡,他已经趴在写字台上开始写稿。
余华:“挺勤奋啊……嗨,你怎么不说话……锯嘴的葫芦……”他在文化馆的工作除了逛街就是看书,馆里有一座藏书上万册的图书馆可供选择。在那里,他读了《空谷蹄音》读了《子夜》,读了《红旗谱》。补齐了自己所挚爱的川端康成的所有作品——那些从前的大毒草。另外,馆里还有座对外开放的图书阅览室,放着几十本新出的期刊。
做为一个职业作家,新一期的刊物都是要拉一遍的。这一年来,史铁森的作品几乎每个月都会出现在文学期刊上。有短篇小说,有散文,篇幅虽然不长,但积攒下来量却大。
这哥们儿,每月都有几万字发表,迎来爆发期。
余华却不知道,史铁森是个勤奋的作家,从八十年代开始进入文学创作领域,每天都要写几千字。直到九十年代,总字数达惊人的两百万多字,当真是着作等身。
“对了,铁森,你一个北京人,怎么这里来住,小旅馆哪比得上家里舒服?”余华还在唠叨。
史铁森抬起头,镜片后的眼睛里带着不满:“余华,你的话太多了,我在写作,很忙。一个人最大的美德是不要打搅别人,尤其是不能对别人的事儿指手画脚。”
这就尴尬了。
余华嗯嗯两声,终于闭上了嘴。
他坐那里感觉实在没意思,索性也拿出纸笔,坐史铁森的对面开始写稿。
咦,写什么呢?
余华忽然感觉内心中有点茫然了,他今年的创作状态很好,在杭州和南京的刊物接连发表了两部短篇小说,在文坛崭露头角。现在的《星星》又被北京文学看中,参加了改稿会。如果不出意外,应该能够被刊载。
连续几部小说的创作下来,有点掏空他所有灵感的意思。现在猛地提起笔,内心中竟空荡荡的,实在没有什么可拿出来得。
在桌前坐了半天,笔尖的墨水都凝结了,竟还是没写一个字。
相反,对面的史铁森运笔如风,唰唰唰,就没停过,转眼就写了两页稿子,大约五六百字。
史铁森抬头看了他一眼,表示同情,然后继续伏案。
余华憋屈啊,玛德,把史铁森给比下去了,那可怎么行呢?我必须写,飞快写,比史铁森写得快写得多,不能输。
那么,写什么呢?
余华心中突然想起读《风雨天一阁》那夜的情形,想起自己所受的孙朝阳式的巨大震撼,想起江南的凄风苦雨,想起那浓得化不开的黑夜,一种悲伤在心中弥漫开了。
仿佛受到一只无形的手所指引,他落笔了。
他要写一部短篇小说,写寒冷中的温暖,忧伤中的温柔,写一个女子,写老家海盐。
这一写,状态就起来了,也不考虑什么文法和谋篇布局,然后就是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彻底放飞。
钢笔在纸上彷佛活过来,流水一样倾泻,这种痛快劲儿真是前所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