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两银子,足以让她在家中找到话语权。
所以,茶肆门口等着招工的女子,比瑞丰阁排队买点心的队伍还要长,甚至有些普通富户家的丫鬟小厮,看着都心动。
千挑万选,选定了十个人,都是容貌平平,但是长相干净的,签订合同,先试用期一个月,只有月薪,等过了试用期,再酌情分红。
其他没有挑选上的女子,无不失望的离开。
就在人群散开的时候,一个小不点窜了过来,抬头看着叶知语说,“叶小姐,听说你这里招工,您看,我行吗……”
叶知语打眼一看,是个瘦弱的小伙子,年纪十一二岁。
这不是妥妥的童工嘛,春兰上前一步说,“我们店里招女工,你来错地方了,回吧。”
那小孩却倔强的不肯走,“叶小姐,我不要工钱,管我吃喝就好,林公子好心留我在药堂帮忙,可是,我天生嗅觉不佳,分拣药材总是出错,我不想拖累他,所以就找到你这了,我虽然鼻子不行,但是手脚利索,我给您打杂跑腿,一定干的好!”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听到林公子这个称呼,叶知语不禁停下脚步,认真的打量着眼前瘦弱的男孩。
“你是金宝吗?”
他兴奋的点点头,“叶小姐你还记得我,我就是金宝!”
上次见他,浑身是血,今日穿着整齐,倒是一时间没有认出来,急忙把他拉进店,“是林公子不让你待在药堂吗?”
金宝使劲的摇摇头,“不是的,不是的,林公子对我很好,我伤好了就一直留我在店里打杂分拣药材,可是我太笨了,总是学不会。”
“他们对我太好了,我反而不好意思留在那,前几次叶小姐去药堂找林公子他们,我当时在柜台背药材,您没看到我。”
然后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可能您也没认出我来。”
叶知语听完,也笑了笑,“那你彻底好了吗?”
金宝高兴的点点头,“好了,都好了,叶小姐,我吃饱饭力气可大了,你就留我在店里工作吧,我吃的少,干的多,还不要钱。”
看着他干净的眼睛,叶知语一时也是心软,“那先试用几天吧,你也不用去后厨,就在前厅收拾桌子,跑跑腿。”
到底还是不知底细,叶知语也不是烂好人,可以观察一段时间,合适的话,就留下来。
住所就安排跟瑞丰阁那边的伙计一起睡大通铺。
这些都交给香兰安排。
一顿忙活下来,叶知语看着忙的脚打后脑勺的香兰,笑着问,“现在不觉得我五两月薪给的多了吧。”
“小姐说笑了,这都是我应该做的。”
这几天,叶知语配合这春兰和姜氏,用软羊革制作了简易的菜单,选择这种材质,主要是因为可以重复使用,而且防水,档次看起来也比纸张布匹要高一点。
饮品开发了三种,都是热饮,玫瑰香奶茶,经典奶茶和果茶,茶叶和牛乳乃至果汁的奇妙融合,吊足了顾客的心理,筹备的每一天,都有人来问,新铺子卖什么,叶知语都一一回应,这个时代没有广告,口口相传是最好的宣传方式。
好不容易等到开业的那一天,产品一摆上,大多是富商贵人,老百姓知道瑞丰阁糕点价格贵,自然茶饮也不会便宜,所以只是在门口观望,没有进来。
奶茶定价,根据白糖的用量,定在三四两银子一杯,比成本也是翻了十几翻的利润,这是姜氏和王掌柜商量了一下午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