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莫夹了一筷子尖椒肉丝到我碗里:“如果喜欢的话,就去试试。你知道的,我们之间没有亲缘关系,所以你想要做什么就去做,不用太在乎我的想法。说到底我只是资助你的人,我没有资格限制你的发展。”
他的话非常简单明了。
我说:“我想要在乎你的想法,我想要被你管。”
宋莫吃完饭后,我听见他在跟朋友夸赞我,说我特别省心,当初他捡我的决定是对的。
“十七岁就不能是个孩子了?难不成我非得捡个婴儿才行?”宋莫在阳台打电话,“我托人查了,那孩子老家好像在西南那边,家里没人了。应该不是有人故意塞过来的,再说人家塞给我一个孩子做什么?”
我抽空把宋莫的衬衫给手洗了,用冷水清洗了三遍,十一月的天气特别冷,我的手生了冻疮,宋莫昨天给我买了一管护手霜,但是我没舍得用。
把衬衫用衣架晾好,把碗筷洗干净放进碗柜里,我做完这一切后,宋莫才打完电话,他身上一身的烟味。
宋莫看见我,又往后撤回到阳台,客厅里的烟味少了些,他说:“别忙了,去看书吧,今天你做了晚饭,到现在还没写作业吧?”
他的话带着开玩笑的那种语气。
我嗯一声,穿着宋莫给我新买的拖鞋,往我的房间走,走了两步,宋莫突然说:“谢谢长风,晚饭很好吃。”
我走路的速度加快,以至于,我差点撞到卧室的门。
真丢脸啊。
作者有话说:
今天或者明天更完小短文
第章-
我真傻。
我捧着书,一个字都看不进去。
我的脑子里全是宋莫,我觉得自己好像有点不太对劲。
我当晚就跟教练说,我想要试一试走体育特长生的路子。其实在此之前,我并不想要加入田径队,那种平常人读书考大学的生活,我觉得不适合我。
我每日在院长那里受到的训练就是如何勾引男人女人,如何让别人喜欢我,如何示弱。
比如我的厨艺也是院长精心找人教的,我们只学家常菜和甜品,因为男人和女人都爱这套。喜欢家常菜的男人大多数是吃惯了山珍海味的富家少爷,兜里钱多人傻。喜欢甜品的是精英职场女性,她们很警惕,但有时候一份甜品也可以收获一些意想不到的效果。
我们的一言一行,甚至是一个眼神都受到调教。
我真的好想要宋莫的目光能够多放一点在我身上,但我不敢用院长教的方法。
我怕宋莫看出来,我没有他想的那么可怜单纯。
如果我在学业上表现得特别好,他应该会稍微喜欢我一点,就像他喜欢他的工作,因为他的工作能够给他带来价值,而我如果也能给他带来价值,他或许也会喜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