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轩轩站在白玫的面前,就像是一个彬彬有礼的西装暴徒。
他越是展露自己的修养,就越是令人感到要命的压迫感。
“服务的本质就是创造感动,真正要做好销售,都是从小处入手,去理解客户,要明确我们是在跟客户的期望值做PK……”轩轩在队伍前面边说边来回踱步,他这是拿白玫来做标靶,试图新官上任就事论事,点起第一把火。
白玫心里还不痛快呢,正好,轩轩说的这番话是她在书上看到过的,白玫心里嘀咕:“原来你是现学现卖呀,看我不戳穿你!”
“只有超越客户的期望,才能够得分,不超越那个期望,只能叫规范。”白玫抢先将轩轩的台词给说了出来,她的面上写着一丝得意,算是睚眦必报,快感无限。
轩轩愣住了。
半晌,他才缓缓转身,看着白玫,道:“很好,既然大家都能够理解本质,那么我要强调第二点,一个优秀的销售,一定要时刻保持学习的姿态,三人行必有我师,要擅于读无字天书……”
“店长,啥是无字天书?”小张见自己的师傅没有给新店长面子,于是胆子跟着大了起来。
“很好,擅于提问。”轩轩继续说,“无字天书的意思,就是要自己悟,在事上磨练,这样才能知行合一,才能取得业绩。”
全体店员被轩轩的状态给压制住了,这位新店长怎么这么会打鸡血?
干脆叫会长算了,真会的会,好会。
轩轩很是满意自己上任的第一板斧,要知道,他虽是一个资本运作的精英,但领兵打仗,还是第一次。
要想把自己掌握的认知传递给面前的这些店员,并能够成为他们的行动指南,以实现团队的文化,看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但轩轩自觉成功的关键点在于,他抓住了白玫这个关键少数。
以白玫为切入点,给团队树立一个标杆,一个行动的调性指南。
为了这次的第一印象,他昨晚可是做功课到很晚,先是跟前任店长做了交接。
两人在附近的一家深夜食堂吃了加卤蛋的泡面,并饮了两杯清酒,重点了解白玫的事迹。
前任店长对白玫的评价并不是很高,这让轩轩很感意外。
用前任店长的话来说,白玫这个人,工作能力确实突出,但是不好兼容,有点奉行个人英雄主义,作风上有些霸道,所以至今还是单身。
轩轩倒是觉得,这是难得的优点。
一个人如果没有个性,那一定是个庸才,同样,一个团队如果没有个性,那一定不会做出非比寻常的业绩。
但问题来了,这不是在国外,而是在奉行中庸之道的国内。
作为一名海归,轩轩深知文化的重要性,他这次深入一线的目的,就是为了要发掘出白玫身上的特质,然后普及推广到所有门店的销售人员身上。
如何实现自己在父亲面前许下的海口,胜败在此一举。
一个行将没落的行业,要想自救,就必须要从最为关键的基因下手。
轩轩带着使命而来,他表面上潇洒,其实每一步都走得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有一种人,擅长将经历提炼到认知,比如白玫。
也有一种人,擅长将认知运用到实际,比如轩轩。
轩轩的认知,来自于他的学习能力。
但吊诡的是,一向自负且所向披靡的轩轩,在面对白玫的时候,竟然有种反向压迫的感觉。
就是说,他越是想高屋建瓴地去捋白玫,就越是能感觉到来自白玫身上的反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