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丰厚的战利品,佩着崭新的印绶,回到自家的庄园,喝着美酒,品着佳肴,欣赏着歌舞,享受着客人们崇拜的眼光,不比在这儿好吗?
虽然连战连捷,但他们只是作为策应兵力,除了士气名声,实质性的收获非常有限,损失倒是不小。
尤其是樱岭之战。为了给曹仁突击创造机会,他们与吴军缠斗,损失大的超过两成。
如今孙翊逼到面前,主动求战,正是建功立业的好机会,怎么能困守大营?
难道等周瑜伤愈?
面对诸将的质疑,曹仁无法一手遮天。
他也清楚。他躲得过一时,躲不过一世。曹昂战败的消息迟早会传播开来,到时候人心溃散,他想战都没机会。倒不如趁着士气可用,周瑜未愈,再战一场。
如果能击溃孙翊,或许还有一线转机。
曹仁与孟达走遍方山,商量战法。孟达在交趾时与吴军有过正面交战的经历,清楚吴军的实力,不像其他将领那么轻浮,一会儿以为吴军天下无敌,一会儿以为吴军不堪一击。
站在方山之巅,远眺山下的吴军大营,曹仁一时出神,久久无语。
孟达站在一旁,负手而望。
过了好一会儿,曹仁转身看着孟达。“子敬,你有何高见?”
孟达收回目光,看着脚下,想了想,又抬起头,迎着曹仁的目光,似笑非笑。“那要看将军想要什么样的结果。”
曹仁眼神闪烁。“子敬,此话怎讲?”
孟达嘴角微挑。“如果将军是想力挽狂澜,扶大厦于将倾,那我就建议将军保存实力,固守方山,以待转机,莫作无谓牺牲。”孟达看向远处的吴军大营。“不管周瑜是不是真的受了伤,这些吴军都不是我们能战胜的。祖郎阵亡,吴军败而不乱,将军应该深有体会。这些荆楚子弟挟新政之威,朝气蓬勃,绝非巴蜀大族的部曲可比。”
曹仁眨了眨眼睛,默认了孟达的评价。这也是他与孟达一起商量的原因所在。整个大营之中,除了他本人,能得出这个结论的人大概也只有孟达了,其他人根本没有这样的见识。虽然很多人亲历了那场战斗,而孟达却身在方山,只是听人转述。
“如果将军是想证明自己有一战之力,我建议将军趁士气可用,全力出击,与孙翊决一胜负。”孟达脸上的笑容更盛,甚至有几分暧昧难明。“不管怎么说,孙翊毕竟是蜀王的女婿,这个功劳与其送给周瑜,不如送给他。”
曹仁猛然回头,诧异地打量着孟达,眼角下意识的抽了抽。
他是知道曹操心思的,虽然他并不完全赞同。但他更清楚,这种心思不能宣诸于口,否州益州世家会恨死曹操,食其肉,寢其皮,甚至会变生肘腋,直接砍了曹操。
千夫所指,无疾而终。
没想到孟达早就看出来了。
“子敬,你这话……”曹仁斟字酌句的说道,额头沁出一层细密的汗珠。
孟达摆摆手,哈哈一笑。过了片刻,他又说道:“将军,我收到朋友的书信,知道左都护孙尚香已经攻占巴西,用不了多久,就会直扑成都。将军应该清楚成都的情况,你觉得他们能守多久?一个月,还是两个月?”
曹仁眉梢扬起。
——
曹仁接受了诸将的请求,决定与孙翊一决胜负。
诸将纷纷请战,生怕被别人抢了先,争得激烈时险些翻脸。
曹仁很是无语,孟达冷眼旁观。
不过作战方案倒也简单,就是发挥兵力优势,四面围攻,连续作战,直到打垮吴军为止。
孙翊不是周瑜。他太年轻,也没有足够的大战经验,只是凭着血脉的优势得以成为右都护,指挥大军作战。战斗的规模越大,他出错的可能性越大,蜀军取胜的机会越多。
区别只在于谁能成为那个幸运儿,正好出现在吴军的破绽处,以最小的代价换取胜利。即使是连胜之后,他们也不得不承认,吴军的士卒装备好、战力强,主动正面进攻的伤亡会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