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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后生可畏(第1页)

这是人的本能所吸引,渴望着灵气。

看来是早上提炼灵气时没有收敛干净,残留的些许气息能引起了这样的异样,以后早起练功后要更加注意点,不能太早出来见人。

没等王莫尊细想下去,屋内一位西装革履,戴着眼镜,年约五十六岁富态老者走了过起来,微笑的伸手过来,他就是如今明报内除了金老以外,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潘耀生潘总编。

“是王莫尊王生吧?我听过你的歌,大海很不错,欢迎大歌星前来投稿。”

“潘总编,您太客气了,我不是大歌星,只是个小歌手。”

王莫尊转身从刘耀星手里拿出一叠手写稿,递了过去。

“这是我写的《诛仙》,还请斧正。”

潘耀生温和笑笑,接过厚厚的手稿,扶了扶眼镜。

“好,那就让我先欣赏一下王生的佳作。”

王莫尊做过调查,明报的主人明面上是金老,但现在真正实际掌控人却是这位潘总编,也是在他的带领下明报将会在未来达到顶峰,成为日销将近20万的香江第一报纸。

因此这位潘总编没有一般文人作者的酸儒气,他的眼光会更具有‘商业性’,所以诛仙在他在这里,可能比直接给金大师那里更容易受青睐。

要不然也不会抽出时间来答应见面王莫尊的亲自投稿,说的简单点,其实就是潘总编看中了王莫尊歌手身份的‘新闻点’,只要他写的小说不太差,以他的身份在明报上面发表小说,会可能提高明报的更大关注度,提高销量。

且说潘总编拿起《诛仙》手稿细细翻看起来。

简体字?据说这王莫尊是去年才大陆游水来的人,果然是真的。

潘总编眉头微微动了动,没有说话,继续看下去。

刚一看序章,潘总编就起了兴趣。

开头是时间,不明,很早很早以前。

地点是神州浩土。

随后是第一句话,取自道德经中的经典一句。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作者化用经典里的名句是常有的事,包括金老的武侠小说,其中最富盛名的九阴真经总纲里的‘天之道,损有余而不足’也是引自道德经。

开头的‘这世界是本没有什么神仙的,但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

这个‘本没有’与‘但自’两个字眼让潘总编认真点了。

难道说,这是神异志怪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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