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头神犬最厉害的地方是拥有万中无一的嗅觉,能够嗅到千里之外的味道,无一错漏。
接下来的剧情就很容易理解了,皇子把心上的绣花鞋给神犬闻了一下,然后让它去把人找出来。
这头神犬果然厉害,很快就在城内闻到了相同的味道,然后就这样带着皇子来到张家。
张仙儿小姐的继母在听完皇子的请求后,欣喜若狂,马上指认说这只绣花鞋是她大女儿的。
皇子于是让张家大小姐试穿这只绣花鞋,结果根本穿不下。
看到这样,继母马上改口说她记错了,这只绣花鞋其实是她二女儿的。
皇子于是又让张家二小姐试穿这只绣花鞋。
这回张家二小姐就比较鸡贼了,知道自己肯定也穿不下,于是赶紧用刀把自己的脚趾给切了,这才成功穿上鞋子。
正当张家二小姐以为自己马上就要成为皇子妃的时候,皇子却一脸冷漠地说:“不好意思,那天救我的人并不是你,你当我瞎啊?”
张家二小姐听完,直接吐血昏倒,昏倒前还惨叫一声“你为什么不早说,还我脚趾!”。
知道事情败露,继母彻底谎了,赶紧跪下求饶并说出了真相:其实那只绣花鞋是她小女儿的。
终于,在见到张仙儿小姐那一刻,皇子知道自己找到心上人了,于是立刻向张家提亲。
就这样,张仙儿小姐有惊无险地成了皇子妃,从此跟皇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并为他生儿育女。
完。
池非觉得很满意,把故事改成这样就比较合情合理了。
不然你怎么解释那只玻璃鞋除了灰姑娘以外,其他几十万个女人都穿不下?
这机率也太低了吧,怎么也说不过去。
而且有哪家皇子会拿着一只鞋到处找人试穿的?又不是卖鞋的。
但如果改成让三姐妹轮流试穿看哪个穿得下,那就比较合理了。
果然,那几个伙记听完这个被池非改得面目全非的故事后,并没有提出什么逻辑上的问题,反而听得津津有味。
其中一个伙记张泉水一脸向往地说:“那头神犬太厉害了,竟然连千里之外的味道都闻得到,不愧是独一无二的神犬。如果我也有一头这样的狗就好了。”
“你有这样的狗又怎么样?你又不认识张仙儿这样的小姐。”另一个伙记刘安调侃道。
被人取笑的张泉水脸一红,恼羞成怒道:“你懂什么,如果我有这样的狗,早发财了。谁家丢了东西,只要让我的狗闻一下,马上就能找到。到时我光做这门生意就发了。”
最后一个身材最壮的伙记张大春摸着下巴说:“但我觉得这样的神犬一定还有更大的用途,不仅仅是用来寻找失物这么简单。”
“那你说说看还能做什么。”
“我一时间想不出来,但我总感觉没这么简单。”
刘安一拍大腿说:“啊,我想到了。可以用它来寻宝。只要让它闻一下跟宝藏相关的物品,就能让狗顺着气味去找了。”
“对对对,我刚刚想的就是这个,只是一时间没想清楚,没想到让你给说出来了。”张大春很是兴奋。
“好像有点道理。可前提是我们得有这样的狗才行啊。”
“你们说,假如我现在去捉只狗崽回来养,然后每天训练它,会不会有差不多的作用?”
“哈哈哈,你还当真了,你这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