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大厅有一架钢琴,他大拇指和小指完全张开时,可以十分轻易地跨越十二度音程,甚至十三度。
要知道,大部分人的手掌只能跨越八度。跨越十度音程的人,已经算是天赋异禀了。
然而,他却对自己的脸、手、脖颈,甚至声音,都感到极端的羞耻。
不允许她看向他裸-露在外的皮肤,也不允许她赞美他的声音。
薄莉很迷茫。
脸,她可以理解。声音是怎么回事?
“……我们在这里干什么?”她左顾右盼,试图起一个题目,“好闷。”
这时候的剧院通风设施有限,她真怕自己被闷死。
没有回答。
埃里克似乎不在包厢。
这时,剧场的灯光暗了下来,只剩下脚灯的焰光。一束聚光灯打在天鹅绒幕布上。随即,幕布缓缓升起。
那个女扮男装的女孩登场了。
她斜戴着黑色礼帽,穿着黑色燕尾服,里面是白色衬衫,在唱一首欢快的流行歌曲,歌名似乎是《奈莉·布莱》1,伴奏只有一架班卓琴。
薄莉之前忙着应付博伊德,没听她在唱什么,重听才发现这是一首非常轻快的民谣。
因为旋律简单,节奏性强,她听了两段,就忍不住跟着哼唱起来。
下一刻,一个低沉、冰冷声音在她身后响起:
“你喜欢?”
薄莉后背汗毛倏地立了起来,心脏差点冲出喉咙:“……还、还好,挺好听的。”
“原因。”
薄莉心想,这是在干什么,老师抽学生回答问题?
她又不是音乐专业!
幸好,她演音乐剧前,接受过系统的培训,知道一些音乐常识。
“……因为全是重复性的旋律,容易跟唱?”她猜不透他对这首歌是什么态度,又飞快地补充了一句,“当然,我也能欣赏高雅的歌剧,比如《魔笛》里的夜后咏叹调!”
她也只听过那一首。
原因是那段短笛般尖锐清亮的高音特别提神,骑自行车的时候听,感觉自己能把车轮蹬出火星子。
埃里克不置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