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吗?”
刘明宇心中已经有答案,如果不是刘富贵,他已经大概猜到对方是谁派过来的了。
砰砰砰。
突击步枪的枪声依然在响起,不过枪声少了很多,已经可以看到那伙人周围已经没有多少丧尸了。
“陆大哥,你安排两人看着他们。”
刘明宇吩咐道,他没打算杀死刘勇两人,对于杀死丧尸,刘明宇毫不畏惧,因为在他眼中,丧尸已经不是人了,是一种怪物。
而刘勇两人,是两个正常人,他还没有那么狠心直接杀死他们。
来到末世世界,一直杀的都是丧尸,还从来没有杀死过一个人类。
不过如果对方对他造成威胁,他不介意杀死对方,现在刘勇两人,没有什么威胁能力,暂时被他压到了后面。
刘勇虽说不是一伙人,但真的不是一伙人吗?或许可以当个人质。
猎狼小队密集的枪声,让刘明宇意识到处在最后面的那伙人手上的武器不少。
“涛哥,你把子弹匀出一点来。”
刘明宇对着李洪涛说道,因为只有一把步行者突击步枪,所以这几天购买的子弹都在李洪涛那边,现在又缴获了一把步行者突击步枪,面对强大火力,自然是要用起来。
李洪涛在刚刚的战斗中子弹用得不多,也就用了两个弹夹,他身上还有四百多发子弹。
叫了两个人,跑回去把子弹都搬了过来。
“还有谁用枪比较厉害的?请举手。”
刘明宇拿着步行者突击步枪大声问道。
华夏是和平国家,枪支管得很远,在民间除了一些土制猎枪,基本上没有其他枪支存在,所以对枪支用得熟练的没有几个。
话音刚落,杨志勇站了出来大声喊道:“老板,我会。”
“哦,是志勇啊,那么这把枪就交给你了。”
刘明宇一看是杨志勇,他知道杨志勇是退伍军人,虽然不知道他在部队的时候枪法如何,但总比没有接触过枪的平民好一点。
其实他也很喜欢枪,也想耍几把枪,可是现在是关键时刻,枪还是在有用的人手上更好一点,至于玩枪,等以后空闲了,买点子弹,练习一下。
现在他的各种身体素质都强于常人,相信多加练习几次,也能有点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