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觉得可行,因为他还有与生俱来的天赋。
时祺的优势就是听觉与记忆,敏锐的听觉能够循声辨人,对四面八方的动静了如指掌。
听过的声音他再听一遍,就能准确地分辨出认出来是谁。
走街串巷向来是时祺的拿手好戏,在胜利巷里走一遭,他连隔壁三楼的老李贪杯喝了瓶五十八度的高粱酿都能听见。
当时母亲进疗养院需要一大笔医药费,走投无路的他直闯南江警队。
“小孩,你还未成年,就来做这么危险的事?”
那个叼着烟头痞笑着的中队长,将打火机夹在指间把玩,听见办公室里稀落响起的哄堂大笑。
“说吧,只要您需要,什么脏活累活我都可以接。”
他初生牛犊不怕虎,张口就答。
“该不会是警匪片看多了吧,一腔热血来这了吧。”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正好是午间休息时,身后另几个身穿制服的男子汉笑得如栽倒的大葱,根本没有将他放在眼里,只有一个上前好意地拍了拍时祺的肩。
看见时祺倔强地别过头。
直到他凭借自己的本事,隔三差五地就往派出所送点业绩,年末去市局汇报时一长串都是他的名字,众人才对他刮目相看。
时祺家住在胜利巷,那块片区本身鱼龙混杂,是好惹事之徒的聚居之地。
“我可以胜任,请相信我的能力。”
他脸色严肃,冷硬得像一块石头,重新站在办公室里。
“小子,你知道做线人意味着什么吗?”
中队长上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警告他,这并不是什么油水丰厚的好差事。几乎毛遂自荐的,或者是一朝失足,深陷泥沼,需要寻求警方庇护人生安全的,或者是本有案底,要请求宽大处理,网开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