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右手就是握住枪柄的最末端。绝对不是双手握住枪杆的中间位置。双手握杆一半那是街头耍把戏,不是打仗。
两军交战,双方士卒发起冲锋,互相对戳,哪有时间给你搞什么辗转腾挪,给你格挡的时间和空间。
故,有谚语曰:“到厮打时,亡(忘)了拿法”。
戚继光在其《纪效新书》写到:“未有临阵用尽平生十分本事而能从容活泼者也。谚云:到厮打时,忘了拿法。兵岂易言哉!”
至于说,为了耍酷,把兵器倒着拿,或者在腰间旋转一圈的,看着好看,其实都踏马的找死的存在。
到了战场上,这种坟头草都老高了。
“第二排右刺!”军官再次怒吼着!
第二排长枪兵,对着右侧空气再次刺出!
不动如山,动如雷震!
“第三排,直刺!!”军官的怒吼似乎更大了一些!
第三排长枪兵对着正前方空气,奋力刺出。
长枪林立,枪光闪闪,疾如流星!
一寸长,一寸强。
华夏自秦代开始便普遍采用的“正面右刺”战术,采用这种办法可以较为轻松的击溃短兵冲锋的。
打仗不比擂台比武,更不是什么街头卖艺,两军对战,生死其实就那么一两下,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存在。
人类一般都是右撇子,左撇子毕竟是少数,对面冲过的刀盾兵通常都是左手持盾,右手短兵器。
长枪兵或长矛兵右刺,实则是刺向敌人左侧,也就是敌人刀盾兵持有盾牌的一面。
此时敌人会下意识用盾牌格挡,并且身体右倾。当第三排直刺时,身体要害部位完全暴露出来,电光火石之间,任你武功再高也难逃一死。
打仗不是武侠片,也不是拍电影。战场上没有展护卫,也没有元芳。
根本不需要什么花架子,就一个字“杀”,不是捅就是砍。
对战之中,枪唯长彼一寸则必胜,只要长枪、长矛够长,哪怕比敌人的兵器长一寸,那么死的就一定是敌人。
“马其顿步兵方阵”每个方阵由256名士兵组成。
每名士兵都手持长达6米的长枪,战斗中他们排着密集的队形向前“平推”进攻。
高加米拉一战中,亚历山大仅率4万人,硬是在平原上“平推”了20万波斯大军。
兵马俑中秦军长枪遗迹,更是长达七米!
关于当亚历山大遭遇秦军,坊间一直讨论热烈。
还好没有来,来了还不够秦军挖坑的。
长枪方阵既然如此牛逼,是不是全搞成长枪,一窝蜂的冲上去,直接躺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