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我可以猜到他们是怎么贪污的了,只是不知道谁才是真正的推手。”朱林突然说。
“你说?”
“看起来只是银子不对账,但里面涉及的官员那可是千丝万缕拔出萝卜带出泥。”
“从朝廷拨银的户部到运输的监察官员,以及经过地方的各级官员都有可能参与其中。”
“不错。”
为了建设完全的监察机构,大明设立了督察院,然后分道路将十二个省分为十二个监察道,每个监察道都有不同的御史。
巡盐御史、巡漕御史…虽然他们只有七品官,但手上的权力却一点都不小。
御史的主要责任就是监督监管。风闻奏事,寻找有哪些不合法的情况进行上报,最后弹劾。
但是洪武三年的时候,由于朝廷刚刚建立各种司法制度难以完善,御史领命之后,前去巡查便会给出解决的方案。
按理来说,巡视河道这样重要的工作需要御史和工部的人共同参与,而且需要多少预算,也是由工部官员和户部官员共同计算。
加上如今大明税务局和大明物价局的存在,会根据周边各种商品的物价算上运费以及人工的费用求和选出成本最低的方式,来核算。
这样可以降低大明办事的成本,也可以防止贪污的出现。
但是三年之前,各种各样的规章制度还没有健全,因此就有很多人可以钻空子。
就像河堤上的巡查,由巡河御史查找问题需要多少银两和当地的官府进行商议,然后上报给朝廷,朝廷审批之后发放银两办事,没有监管的过程,就极容易出现贪污的情形。
但是想要欺上瞒下,还是有很大的风险的。
朝廷发出一百万两的白银,等送到御史手中的时候,一定会出现折损。
就像运粮食一样,粮食发出是一百斤,但是押运粮草的人,路途中需要消耗二三十斤,等到交付粮食的时候,便少了很多,这是正常损耗。
官员是如何贪污的?
两种贪污方式,第一种贪污方式就是欺瞒,比如说需要十驾马车运输,贪官上报二十架,原本需要运送十日,贪官汇报二十日。
路途中莫须有的损耗会出现很多,不过这样十分的隐秘,就算贪污也贪污不了多少银两。
更为严重的就是瞒报,例如,经手的官员层层扣押,收过路费,只要经过一个官员的手中,并会抽成一部分。
这样需要形成产业链,因为上下必须都得要打点。
如果只有上面的人拿,下面的人却不拿,下面的人,便会举报。
你不拿,我不拿,上司怎么拿?不给上司创造拿钱的机会,我们怎么升官?
贪污绝对不会说是一个官员的罪过,一定会有保护伞形成罪恶的产业链,要不然极其容易被发现。
因此就会出现一个极其可恶的现象,一百万两银子由户部拨出,户部的人贪二十万两,也就是八十万两,到地方的人再摊三十万两,也就是五十万两。
由于消息的不对称性,底下的人根本就不知道,朝廷发了多少两银子?
张宁到手五十万两银子,他要上书,表示银子收到。
那么他必须要上书奏给朝廷,说收到白银五十万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