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环境培养之下,两个宝贝可别沾染上骄娇之气才好。
……
办公室里,江云皓正聆听着陆永辉陈述。
陆永辉今天过来,是和江云皓讲一个最近发生的热门事件。
事情是关于拆迁的,发生在泉城市平阴县下面的一个村子。
一个叫王二狗的村民,因为超过九成村民投票同意对他家房屋进行拆迁,最终被实行了强拆。
为此,上报五门的王二狗,直接将事情捅到了网络上,试图用现代传播工具发起舆论维权。
这件事情在网上一经传播,立刻吸引了大量关注。
网友们的质疑很简单:村民们的投票去拆别人的家,这是否合法?
有了这90%的同意,看起来强拆似乎就具有了正当性,但事实真是这样么?
这起事件,引出了一系列问题:在公共事务中,什么样的情况下需要少数服从多数?什么样的情况下需要保护少数人的权利,以防止多数暴政?其界限在哪里?
听完了陆永辉的陈述,江云皓不禁摇了摇头。
对于这个可怜的村民王二狗,江云皓无疑是同情的。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绝不能应用到私人事务上。”
聆听着江云皓的陈述,陆永辉的面色愈发凝重。
事务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私人事务;另一部分是公共事务。
“私人事务由个人自主决定,自由地选择自己的生活道路和生活方式,只要不侵害他人利益,他人和社会不得干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只能应用在公共事务上。公共事务的特点是公众性、公益性、平等性、互惠性、自主性。”
陆永辉应声道,“我同意书记的意见。我们的公共事务由公众决定,所有人都平等参与,每一个人都可以对公共事务、公共政策、公民选举等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
江云皓微微颔首:“少数服从多数这个原则,尤其不能用在强制拆迁、强征土地上。”
“在没有与当事人进行平等协商并给予足够补偿的情况下,强征土地、强制拆迁是权力意志的表现,往往表面上是以公共事务、公共利益的名义进行,实则是公权破坏私权,以权谋私,从而使公权失去公信力,损失合法性。这也是执政能力低下、执政能力不足的表现。”
江云皓的一番表态,基本给这起事件盖棺定论。
陆永辉最后表态道:“书记,这件事情我会督促相关部门全力跟进,一定把它给处理好。”
对这个得力助手,江云皓还是很信得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