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小说里的说法,但凡高手被武器瞄准都会有第六感,他可不敢轻易尝试亲身去验证一下这个说法的真假。
过了能有十几分钟,就看到贵子跟伪军叽里咕噜说了几句话,那十一个伪军就离开了。
去的是南乡大集的方向。
略一思索范黎冰就想明白了,感情这是到饭点了,贵子应该是让伪军去搞吃的。
原来计划是观察一下就跑路的,他真心不想惹事儿。
但现在伪军离开了,这里就剩下孤零零两个小贵子,范黎冰合计着或许有机会干上一票。
作为一个行动派,想到了就做,绝对不会有丝毫的犹豫。
隐蔽着身形朝贵子附近潜行,他清楚的知道自己的短板在什么地方,既然枪法不行那就尽量拉近距离。
不是有这么一句话么,就算没有射击天赋,只要造一把枪管足够长的枪出来,直接把枪口怼在靶子上绝对可以百发百中。
枪法怎么样他自己也不清楚,反正没有实弹测试过,不过如果距离拉近到二十米以内,就算是用长枪他也有十足把握。
因为有两个贵子,所以范黎冰决定用两把枪结束战斗,先用步枪瞄准打掉一个,剩下那个就用驳壳枪打连发来解决掉。
驳壳枪后坐力很大,枪口跳的也厉害不好把握,但现在离得这么近,又是打连发,故此对精准度要求也没有那么大。
之所以这样安排,还是源于他对自己枪法的不自信。
毕竟这里有两个小贵子,这要是选择都用步枪精准打击,他确信只要给了贵子反应机会,剩下那个贵子绝对会比他先打出下一枪。
距离伪军离开有十多分钟了,范黎冰不敢再等下去,要是等那些伪军回来,他不要说打贵子,自己能不能离开都是两说。
前文也说了,范黎冰穿越前是经历过民兵训练的,枪支运用理论知识他都知道。
穿越后得到步枪也有练习,只是子弹不富裕没有进行实弹打靶罢了。
不管怎么说他也不算真的小白,居高临下二十米距离打一个固定靶,范黎冰还是很争气的做到了首发命中。
首先,用步枪射击的是距离那几个学生最近的贵子。
这个目标的选取并非随意,而是经过深思熟虑后的决定。
选择这个贵子是因为接下来他需要换枪,否则使用二十发驳壳枪连续射击,他无法保证不误伤那几个学生。
“砰”的一声,寂静的山间小路上突兀的传来一声枪响,然后就是一个贵子胸口炸出一团血花,直接倒飞出去摔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