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一切解释权在他的手上。
他想给谁开发就给谁开发。
他不想给谁开发,就不想给谁开发。
即便是官方能源部门的负责人找上他,寻求一起合作,共同开发月球上的资源。
林澈也没有直接答应,然后无条件的就把氦─3,铀、稀土等一小部分的能源的开采权。直接送给对方。
毕竟他的魔海模型制造厂又不是开善堂的,不可能来一个人就直接,把身上的东西交给对方。
能源部门的负责人也没有一上来就要求林澈,让他们能用部门直接参与月球能源的开发。
毕竟,月宫酒店和宇宙空间研究所是林澈的,吴刚号月球车是林澈的。
氦─3,铀、稀土等一小部分的能源也是林澈发现的。
即便他是官方能源部门的负责人,也不好舔着脸就直接想免费开发林澈我发现的能源。
但氦─3,铀、稀土等一小部分的战略能源,如果交给其他国家开发,那实在是太可惜了。
所以经过商议之后,林澈和能源部门负责人高启强,最终达成协议。
能源部门将以高于市场价一倍的价格,收购氦─3,铀、稀土等一小部分能源。
并且,他们和林策签订合同时,附加条款还有一条优先收购和开发其他月球上所发现的能源。
这一点,林澈自然没有任何异议。
毕竟他一个人的实力,也没有能力和精力开发那么多的能源。
那还不如和国家能源部门合作,这样既能够赚钱和贡献值,还解决人才短缺的问题。
当然,他也有个附加条件。
那就是在月球上所发现的氦─3。
必须优先提供给魔海模型制造厂!
对此,负责人不仅没有拒绝!
反而十分爽朗的答应下来。
并且达成一致,还没有签合同的情况下。
就已经直接把款项汇到魔海模型制造厂的对公账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