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人家余博士当初来的目的,就是想搞出个大新闻,然后好申请全额奖学金出国。
只申请国内专利,成绩不够耀眼。
此时国内大多数人根本没有什么专利和版权意识,也没有太多人申请专利。
很快就批下来了。
申请美国的专利时,遇到了一点小麻烦。
本来已经批下来了,但是有一家同时申请美国专利的日本公司发出抗议,说牡丹厂的这个机械臂的构思基础,完全来自于他们公司。
他们说,有一家大陆的公司此前一直与他们洽谈购买合作,为表示诚意,他们便把一些图纸发给那家公司。
就在之后不久,牡丹厂就提交了专利的申请。
证据链确凿,还说不是抄?
余化龙本来为机械臂的成功十分得意,结果听说竟然有个日本公司告状说他抄袭,不由大怒:“怎么就是我们抄他了!我都没见过他们的那些图纸!”
旁边的研究员好言安慰:“现在都讲究一个证据,咱们也没证据说咱们没看过。”
“对,冷静一点……”安夏安慰道,“牛顿跟莱布尼茨同时发明了微积分,也不能说他俩是谁抄谁啊,对吧。”
“要是咱们跟他们完全不一样,那肯定没问题。要是思路流程是完全一样的,那就看谁先了。”
根据他们看到的日方图纸,发现思路确实是一样的。
大家都是根据工人的日常操作产生的灵感,然后顺着人工操作的流程想,继而才有了机械臂的构思。
那么,现在就要比谁先。
什么时候先想出这个主意。
什么时候先立项。
什么时候先有了突破性的成果。
这些都是申请专利时的批准要素。
就是因为前人吃了这么多亏,后世才有了实验日志、研发日报。
当然……还是有人不好好记。
至于现在,根本没有!
余化龙一心想凭这个项目申请全奖,所以他认认真真的在写研发日报。
口说无凭,如果对方说余化龙这份研发日报是后补的,得上哪儿去证明他们的研发时间节点呢。
网络时代,实时监控成本没有那么大的时候,可以小时对着实验室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