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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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斥候来报:“先登城者王二狗率领百余人夺了城门,余者战死,唯有王二狗断了兵器,手举双马为兵器,奋勇杀敌,斩杀敌军三千余。。。”
“嘶!”
皇帝身边满是到抽冷气的声音,一个文官怒斥:“休得胡言,手举两匹战马做武器,能挥舞的起来吗?”
小的战马,如草原马,也有五六百斤。
大一点的战马,如西域的战马,那得一千两百斤以上!
一只手举着一匹战马?
尼玛,夸大其词也不能这样吧。
再有,杀敌三千余,就算是三千头猪,等着被杀,也能累死人吧。
砍瓜切菜,也没有这么容易。
“陛下,标下亲眼所见!”
斥候不卑不亢,作为斥候,第一要则就是:一切从实,不能说谎。
否则,刺探信息不实,必然误导大军主帅判断。
“王二狗在哪?”
皇帝双目灼灼,要是斥候所言归真,那么他就得到了一员千古未有的了不得的悍将!皇帝内心火热,正所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特别是王二狗这样的悍将!
这种悍将,不求他可以统帅大军作战,率领万人冲锋陷阵,做一个先锋,也是可以取得难以想象的战果的。
皇帝现在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见到这个王二狗。
“回陛下。。。”
斥候犹豫了一下:“王二狗杀红了眼,现在敌我不分,还在城内追杀草原鞑子溃兵。”
“杀红了眼?”
众人一缩脖子,杀红了眼的人嗜杀成性,敌我不分很正常。
皇帝却来了兴趣,他要亲眼看看这个悍将:“走,去看看!”
“陛下!”
随行文武大惊:“陛下,王二狗如此悍勇,杀红了眼,敌我不分可能。。。”
敌我不分,要是冲杀过来,不说皇帝危险,就算是他们也有性命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