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杨辰可以压制华佗的意识,他随时可以操控自己意识占主导,还是华佗的意识占主导。
杨辰走出病房,此时那些来自其他医院和其他城市的专家正在跟家属争吵。
“周先生,我们不是不让你们救孩子,只是你们不能病急乱投医,随便找个人就来给孩子看病呀。”
“对呀,他这么年轻,怎么可能会什么医术呢?他有行医资格证吗?”
“小伙子,你确定治好了叫鹿小宁的病人?”
……
杨辰如实回道:“是啊!不是这家医院治不了我朋友嘛,我回去死马当活马医,还真叫我给治好了。我看了病人,可以治好,不过一个时辰,哦,也就是两个小时之内必须救治,超过这个时间我也无能为力。另外,这些专家说的对,我没有行医资格证,不敢冒着犯法的风险给病人治疗,这个问题家属先解决再谈。”
孩子爸爸立刻说道:“我考虑到这个问题了。给小神医介绍一下,这位是刘律师,让他给您说吧。”
我超,律师都找来了,考虑的很周到啊。
刘律师非常专业地拿出一本《民法总则》,翻到了184条,道:“先生,您请看。”
“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除有重大过失外,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同时,为了鼓励见义勇为,特别规定了见义勇为条款,为保护他人民事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杨辰:“啥意思?”
刘律师:“通俗来讲,您这种行为不算非法行医,而是见义勇为。只要您没有重大过失,即使造成被救助人损害也不承担责任。周先生夫妻俩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可以签一份免责声明书,如果您救不了周公子,或者加速了周公子的死亡速度,他们保证不追究您的责任。如果您能救周公子,周先生必有重谢。不过这个就不写在声明里了,您没有收取任何费用,纯粹是见义勇为,您懂我意思吧?”
听着好像懂了,不过杨辰可没那么马虎,岂能凭他片面之词呀。
于是他便提出让派出所和卫生行政部门派人过来,他们当面认可刘律师刚才说的那些话才行。
孩子一家二话不说,赶紧打电话托关系找人。
半个小时后,派出所和卫生行政部门真的派人过来了,而且还主动出示证件证明身份。
我靠,这姓周的可以啊,看样子家庭背景不简单。
两部门的人了解情况之后,耐心地跟杨辰讲解法律精神。
现在医院确定救不了周公子,而杨辰有治好相同病例的经验,这个时候他给周公子治疗完全是紧急情况下的见义勇为行为,不算非法行医。
既然是见义勇为行为,自然不会触犯法律,公家那边不会主动追究杨辰任何责任。
只要周家签一份免责声明书保证无论结果如何都不追究杨辰的民事责任,即使结果不好,杨辰也不用承担民事赔偿等责任。
杨辰点点头,道:“行!”
刘律师立刻抽出来早就准备好的免责声明,杨辰仔细阅读几遍确定没问题才让孩子父母签了。
现在没有后顾之忧,杨辰可以救人了。
杨辰:“准备纸和笔,还有一套针灸用的银针,以及灌肠用的工具。另外,还要一套熬药的装备,再烧一桶艾水过来,55-60度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