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远当然知道要买好的。
到了县里,佘大山先去医馆,佘远去买米。
精米的价格可比糙米贵多了,十几文一斤,精面是十文钱一斤。
佘远各买了五十斤,总共花了一两多。
怕这样太单调,他又去割了二百文的猪肉。
送到医馆的时候,曹大夫是连连推脱不肯收。
“这些东西还是带回去给孩子们吃吧。”曹大夫说。
佘家的情况,他不是太了解,但是佘家的人个个消瘦如柴,想来日子肯定也不好。
他既然收了佘大山,那就把佘大山当作徒儿,自然是不会贪图这些东西。
“曹大夫,孩子在你这里,要你多费心,这点薄礼实在不成敬意,您就别嫌弃了。”
“这是哪里的话。”曹大夫板下脸来,“我怎么会嫌弃呢?”
“既然曹大夫您不嫌弃,那就收下吧。”佘远趁机把东西放到医馆里。
曹大夫无奈,“你。。你这太客气了,倒是让我不好意思了。”
“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佘远挠挠头,“这都是应该的。”
东西已经放下了,曹大夫也就不好再拎起来还给佘远,这样做就有看不起人的嫌疑了。
“既然如此,我就不推辞了。”曹大夫说。
佘远道,“那我就不在这里叨扰了,我还要去私塾一趟。”
“去私塾?”曹大夫叫住他,“去私塾做什么?”
佘远便把送佘大河去私塾读书的打算说了。
曹大夫佩服的点头,“你能有这想法实在是不错。”
他还以为卖了人参的钱,他们会留着给孩子们做聘礼和嫁妆呢。
当然,这种想法不是错,是正常人很正常的想法。
可佘远现在的想法在曹大夫这种能识文断字的人眼里,是很有远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