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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节(第2页)

它是在二十世纪才被国人逐渐接受,并且推广开的。

但在西方,毛衣很早就登上了历史舞台。

两河文明遗址中就出土了上古毛线制品,在唐代时,整个地中海都应遍布毛衣的影子。

当然了,高长松想着织毛衣,可是有的放矢的,他认为乌斯藏具有搓毛线、织毛衣的先天优势。

其中原因还得细细道来。

首先是乌斯藏在历史中的原型是吐蕃,文成公主进藏的那个吐蕃。

在传统历史中,吐蕃一直是游牧民族,文成公主带来先进的技术与农业知识后,才变成半农耕半游牧民族的。

有农耕做后勤保障,又有游牧民族一贯的机动性,唐朝中期的吐蕃才空前强大起来。

西游记中,高老庄人明显过着农耕生活,这也从侧面展现出,吴承恩老先生笔下的乌斯藏不是单纯的游牧民族,实际上,根据高长松对本国的理解,这毫无疑问是个农耕与游牧兼具的国度,别的不说,围绕在古格附近的察雅、八宿、类乌齐、左贡、桑昂等地中,一半都是草原。

他们这的常见畜牧有牦牛、名马与羊、彘、驴等等,考虑到唐代人比较喜欢吃羊,羊又成为了当地的大种牲畜。

马就不用说了,那是国家机动力的根本,算战略物资。

乌斯藏的羊为了应对高原恶劣的气候,自发性养出了一身厚厚的毛皮,一般情况下,这些毛皮会被整张剃下来加工成羊裘卖给平民,如果嫌弃羊毛太脏,不愿意鞣制,那就会成为肥料。

高长松算了一下买纯天然羊毛的价钱,倒吸一口冷气,嚯,这简直是无本的买卖!

考虑到从无到有的过程,高长松决定从最简单的搓毛线开始,这一部分实践无法交给其他人来做,只能靠他自己摸索。

高长松听闻胡屠户来了,亲自出去见他。

胡屠户是镇上的屠夫,在封建社会屠户是贱业,可比起寻常老板姓,他们的钱包还是鼓鼓囊囊的。

他身兼数职,宰羊又杀猪,以前胡屠户都从农户家买黑猪,肉说紧实也紧实,就是一身骚味,他都不大愿意吃。

不知从何日起,长安来的郎君都要专门去高老庄吃东坡肉了,他一开始只将其当茶余饭后的谈资,听一嘴便罢了,可当他真看见高老庄产的猪——个头那么大、肉那么肥、还没有臊味,胡屠户甚至想,这别不是寻常猪,是猪妖吧?

不过,猪妖怎么会有如此多头?定然是此地出了个养猪能手,听说那十二郎家都不是养一头、两头猪,是养十几头、几十头。

胡屠户咋舌,他们哪来这么多粮食养猪的?

高长松:感谢猪饲料配方。

胡屠户看见高长松,那定然是恭恭敬敬的,高十二郎的名声他们都听说过,对他这样的屠户来说,高长松是上线,不跟他搞好关系,哪有猪可以卖?

这十二郎的来意也让他觉着奇怪,只听他问:“胡屠户,今日羊卖得可好?”

胡屠户摸不着头脑,还是答道:“较往日是好些,天寒日冷,吃点羊肉暖身子。”卖得都要比猪好了。

高长松说:“还是以往那样,直接从牧人那牵几只羊,等人要了直接剥皮?”

他胡乱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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