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如果管事又死了,如此大量的费用,根本藏不住。只要调查费用在谁身上,就能知道凶手。
但司宾觉得,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难道是因为分赃不均?有人暗中痛下杀手?)
独眼雷给他的标准是:
【将财物分给船上的五个人:萨奇,一队队长断臂孙,二队队长刀疤刘,航海士兼舵手结巴李,后勤马老瘸。
萨奇写好分配方案后,交给他(独眼雷)过目,然后再告知其他四人进行投票。
方案需要超过半数人同意才能被通过,否则会被驳回。
若通过,其他船上也会按照这个比例执行。】
司宾知道,这四个人各代表船上的一群海贼。因此说是分给他们,其实是分给船上所有的海贼。
一看到这个方案,司宾就立刻联想到著名的“海盗分金币”博弈问题。
但是这两者似乎又完全不同。
(原版是五个人按顺序说出自己分配方案,投票不过半数就要将提出者杀掉,轮下一位,以此类推。)
(然而这个分配只由自己一人做,而且没有生命危险……)
(真的没有吗?)
司宾在心中反问自己。
(前面死去的人是他的前车之鉴,凶手肯定有自己的办法。)
(也就是说,我要想活命,必须先干好这次分配。)
而船长给他的期限是今天晚上十二点之前,距离现在大约还有14个小时。
其他人不知道这个时间期限。
(回到问题上,它比起海盗分金币的博弈,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分配的。)
(所以说这不是纯理性的问题,而是人情世故?)
(应该没那么简单,那位死去前管事也是资历深厚之人,不可能不懂这些。)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很迷惑的问题——为什么要分给我?)
(其他四人,可以说各自代表一部分船员,而我就是单独一个“文官”,有必要把我单拎出来吗?还是说,这是在暗示我什么?可以贪?)
如此想着,司宾下意识地呼出自己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