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说出我的观察和理解。我说的不一定对,但是我就是这么理解的。
对于男人来讲,要让一个女人爱上自己,那么就想方设法去占有她。
而对于一个女人来讲,要想让对方爱上自己,那么就应当在适当的时候,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祭献”给自己心爱的男人。
那事,是男人和女人之间的纽带。
亘古不变。
当男人和女人连那事都不做了,那么,两个人可能从此就是陌路人了。
又扯远了。
我觉得我文章,慢慢地变地偏哲学一点了。
小说,最忌讳的就是把自己那可怜的,对社会和世界的认知说出来,硬生生塞给的读者。
但是,我无所谓了,反正这本小说早已经扑街了。我就全当自己这么多年的人生经验的总结吧!
我一把抱住了阿珠。
在春满园,我一眼就看上了阿珠。
因为她的长相和气质。
而我也觉得她对我是感兴趣的。
这个和她的主动,完全能够挂上钩。
她浑身颤抖起来。
“会,会,会会哥。我这是怎么了,一,一,一下子说话,变,变,变得成这样子了。”阿珠一下子变成结巴了。
大家看,是不是?当一个女人对你走心的话,她觉得她在你跟前是自卑的。
她甚至觉的,连她的灵魂都是卑微的。
我知道,虽然我们啥事都还没有做。
但是,要命的是,她早完全沦陷了。
哈哈哈!
我真的非常憎恨我自己,憎恨在春满园的那晚我喝醉了,因为,我完全没有感受到哪怕一点点的愉悦。
而我完全可以想象的到,阿珠那晚是多么地沉醉于此。
那晚,我就是他的猎物。
我就是她砧板上的鱼肉,任她怎么拿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