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他穿越的是一个王霸之气的皇帝,或许还能把朝纲振一下,但他只是棍夫,烂到泥巴地里的大纪棍夫,一切都无能为力。
“挂上马灯,出发徐牧声音发冷。
“传东家的话,挂马灯,勒紧缰绳陈盛回过头,冲着后面呼喊。
马灯悬在马脖上,在昏暗的夜色中,透出一洼洼的亮堂。
“呼号——”
“天公老爷坐堂前
“唤我三更去载仙
“满城尽是云烟色
“一骑老马过人间
“吼吼!”
五个赶马夫,肆意的呼号声,破开愈渐死寂的黑暗,往着前方,匆匆急奔而去。
徐牧转着目光,心底有股说不出的难受,越来越沉,压得胸口透不过气来。
……
“东家,到了勒住缰绳,陈盛小声开口,他看得出来,徐牧的面色有些不好。
“下车吧将脑海中的情绪驱散,徐牧缓过脸色,率先跃下了马车。
面前的镇子,叫周公镇,离着望州城,已经有快五十里远。
由于是夜晚,远远看去,零零散散的灯火,如星辰点缀一般,无规则地散落各处。
出示了牙牌,又送了些碎银,守着城口的几个大头兵,才嬉笑着让徐牧等人入了城。
“东家,我以前来过这里,离着城门不远,有间小客栈陈盛几步走近。
“马车放到驿口,记着,都把哨棍带上
徐牧终归是不放心,特别是出了城,看见几十万难民的惨状,这种感觉越发强烈。
但没法子,他要造私酒赚银子,收粮食是必不可少的一步。
“陈盛,告诉哥几个,晚上睡觉时轮流值哨,两个时辰一轮
这种弱肉强食的年头,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做捕猎的野兽,另一个,则是做躲在树洞里的小白兔。
徐牧不想做兔子,所以,只能尽最大的努力,让自己活成一只别人不敢轻易进犯的野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