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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使命(第4页)

母亲的眼不知红过多少次,每次落泪,总跟时月讲,上海发生中日大战,你父亲怕是凶多吉少。

后来,秦时月了解到,淞沪会战是中日首次大规模交战。双方投入了百万兵力,历时三个月,日军伤亡9万多,国军伤亡25万多。

那种尸横遍地、血流成河的情景,让人不忍想象。

战争的残酷,让人义愤填膺。

它除了让无数将士曝尸疆场,还让无数无辜的百姓成为殉葬品。

他诅咒战争,古往今来、古今中外所有非正义的战争。

他爱好和平,祈祷和平。

因为只有和平,才能保证人的生存权。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如果一个人连生存权都没有了,那其他种种权益,又何从谈起?

因此,对于恶意挑起战争的一方,秦时月从来都是切齿痛恨的。

对于数次发动侵略战争的日寇,他更是恨之入骨。觉得日本军国主义分子,实在不配与人类为伍,甚至比禽兽还要不如。

禽兽的一切活动是出于本能,而坏人的所作所为,已经远远超越本能的需求,属于道德败坏和人性丧失的层面,因此,他们是比禽兽还要坏的两脚怪物,是看得见的恶鬼。

是的,凡是坏人,诸如发动鸦片战争的英国人,闯进圆明园的英国人、法国人,在历次侵略战争中攻打中国的日本人,他们一律都是坏人。不是强盗,就是小偷;不是杀人犯,就是强奸犯。是连“动物”之称都不配的,只能称之为“恶鬼”。

在恶鬼横行的地方,文弱的父亲,哪会有生还的可能?

秦时月虽然觉得沉重和揪心,但也只能面对现实。

中学毕业后,为了投身抗日救亡运动,秦时月决定投笔从戎,一举考上了黄埔军校。

由于他一直谨遵“父母在,不远游”的古训,又特别心疼中年守寡的母亲,所以觉得军校远在广州,离家太远,一度曾想放弃,但母亲坚持要他前往。

母亲说,绕膝儿孙无出息,好男儿志在四方。

她铺开宣纸,用小楷毛笔写下一首诗:

七绝

改西乡隆盛诗赠父亲

孩儿立志出乡关,

学不成名誓不还。

埋骨何须桑梓地,

人生无处不青山。

母亲的书法,学的是王羲之《兰亭序》的路子,勾连引带,娟秀妩媚。

秦时月问是谁的诗,母亲说,毛润之。

那是他第一次读到润之先生的大作。

正是在这首诗的激励下,秦时月踏上了南下求学的路途。

因成绩优异,时月毕业后被直接分配到江西铅山的国军第三战区当参谋,从事文秘工作。

秦时月的母亲出身于中医世家。她父亲是很有名的疖毒郎中,但因有两个老婆,生了一大堆孩子,经济压力巨大,所以把前面几个女儿都送给人家当童养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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