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各种玲琅满目的餐食摆满了我刚刚看上的那张长桌。
院内的长桌是用来聚餐喝酒的长形桌,如果把凳子全部摆好的话,可以坐下二十余人的样子,而大哥坐在了顶端的位置上,我选择坐在了他的右侧。
即使只有我跟他一起吃早餐,他那气宇轩昂的身躯还是让众人感到距离感,我看了看餐食,再看了看他,忽然想到一个秀色可餐这个词语形容他最不为过,但就是非常奇怪,明明是和食物做比较。
他用餐的姿势十分的优雅,像是经过专业培训拿过礼仪先生的金牌得主,都可以直接用他的仪态做教科书的模版,他拿刀叉的样子,不像是要准备进餐,像是要抚摸一块食品。
他本来就好看,但此时,在这样绝美的景色里,他人比景色更美,难免让我再多看了几秒钟。
大概是我的视线太热烈,大哥瞥了我一眼,发现我盘中的食物还没动过,他皱起眉头。
“不好吃的话,我就叫人重做。”
“啊,不,不是大哥,我喜欢。”
我拿着汤匙放在了嘴里呆着看着他。
他放下手中的餐具,用一侧的毛巾轻轻擦拭了一下嘴巴,站起身来:“你慢慢吃。”
他这是???
我感到一阵疑惑,难道他是因为我看着他吃饭,感觉到不自在离开,还是说我觉得这餐食不和我胃口,我看向了管家。
管家站在一旁看着我,看着我咬着汤匙,便连忙上前低声的劝我:“哎哟,少夫人,家里的规矩是不能够咬餐具的,不雅观也不礼貌,少爷对这个是很介意的。”
是这样吗?
他在嫌弃我?
我放下了汤匙,大哥已经离去。
我无心再继续吃饭,只是回到了房间,准备叫司机送自己回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