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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节(第3页)

因大安国人全民皆修士,针对他们的审核要严格许多,其中就包括从哪个门派来,学哪些法术,是不是正宗人族之类的。

若抓到了人族与妖的混血,又没有经过报备,是要遣返、打回的。

待船上人下到最后,守船的匠人眼前一花,竟然看见一段洁白无瑕的布匹,那是修士宽大的衣袖。

随即看见了一袭比雪还要白的袍子,女剑修如刀刻般的下颌线,还有她凛然不可侵犯的神色。

她腰间别着一把青萍剑,正是李白不离身那把的同款。

这样卓绝的气度吸引了一大波人,守门的将领甚至想:这样一位修士,等进长安城后一定会引起渲染大波吧!真不知她是来游历的,还是来找大唐修士切磋的。

凌霄派二师姐:非也,我来是背负了全派人的希望,为了能够创造一个安心修行的环境而来的。

为此,他们派需要大笔的钱,定制更多的磨喝乐以服务弟子。

重点就是钱。

就在这时,穷得响叮当地剑修们忽然想起,去年他们发了一笔横财,就是从高长松那走的。

真是多亏了他留下来的那些酒。

二师姐的眼神十分犀利:这一次,务必要请他提供批量酒水才行。

围观人:啊,她的眼神好锐利,她的穿着好入时,她甚至还信道教!

这样的修道之人,不是大唐人的最爱吗?她一定能够在长安走红的!

他们就是喜欢西门吹雪、叶孤城式的剑修!

第章

几件仅有的印花毛衣,高长松并未交给粟特人,而是交给了唐人的商贾。

粟特人有敏锐的商业嗅觉,但异邦人,到底对唐人的风尚不够了解,让他精准地卖给时尚弄潮儿,不大可能。

最后交给出身益州四大家的刘毅,此人已然爱上了高老庄的日子,隔三差五就要跨越国境线,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游。

唐代不出仕的世家子过得很舒服,仔细想想,他们一游学就是一年半载,说是游学,也就是访遍名山大川,穿插着去看名胜古迹,在各大书院中短期学习、拜访名士。

说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实际上旅游的比例也很大。

由此看来,刘毅的小日子过得还是很美的。

他为什么更爱往高老庄跑,是因为这儿的人很朴实,生活却很先进。

他去长安,会为了长安的繁华而动容,可那毕竟没什么创新,只有一派大国气象,刘毅会觉得长安城比益州好,却没觉得那的日子超出他的认知。

高老庄却不同,这里的很多东西,譬如清酒、火炕、毛衣,都是超出他想象的,他在此,仿佛置身仙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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