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多次在诗中抱怨自己未能穿上绯色朝服。
有一次,他写诗给京兆少尹元宗简说:“凤阁舍人京亚尹,白头俱未着绯衫。南宫起请无消息,朝散何时得入衔?”诗句虽然有些自嘲的成分,但也反映出了白居易思想中功利的一面。
白居易是幸运的。
人的好运气要来的时候,谁也挡不住。
新年到了,穆宗宣布改元长庆,大赦天下,文武百官皆有封赏,白居易被授予朝散大夫、上柱国。朝散大夫是五品散官,白居易终于可以穿上他念念不忘的“绯衫”了。
上柱国是最高级别的勋官,虽然当时有授勋过滥的嫌疑,但有总比没有好。
白居易的妻子杨氏也得以夫荣妻贵,被授予弘农郡君的封号。
白居易还得到了一笔数目不小的赏钱,刚过完年,白居易就在长安买房了。这套房子位于长安朱雀门大街东第五街新昌坊。
地段有点偏,而且房子似乎也不大,白居易在诗中说:“阶墀宽窄才容足,墙壁高低粗及肩。”不过白居易已经很满足:“且求容立锥头地,免似漂流木偶人。”这毕竟比以前的租房生活好得多了。
好事还在后头。就在白居易买了新房子的半年多之后,又被任命为中书舍人、仍知制诰。
中书舍人为正五品上,相对而言品级也不算特别高,白居易在贬谪江州之前任太子赞善大夫就是正五品官,但中书舍人权力极重,则是赞善大夫无法比拟的。
按唐朝的三省体制,中书省的长官是中书令、副长官是中书侍郎、中层是中书舍人,三个层级构成中书省运作的基本框架。但到中唐以后,中书令一般空缺不置,中书侍郎则兼任同平章事(即宰相),不在中书省办公,因此中书舍人就成了中书省的实际负责人,其职能是接收尚书六部的奏议,并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上报宰相,在整个政务运作的流程中处于重要的基础地位。
在中书省的办公地点,单独设有“舍人院”作为中书舍人的办公室,以便将中书舍人与省内其他职员区分开来,可见其地位之与众不同。
中书舍人除了政务决策外,往往还充任皇帝的使者,出外宣布敕旨、审理刑狱,因此《通典》称中书舍人为“文士之极任、朝廷之盛选,诸官莫比焉。”
中书省一般设六名中书舍人,在唐朝后期,六名中书舍人有“分押六曹”和“五花判事”两种分工模式。
“分押六曹”是每一名中书舍人分别对应且独立地负责尚书六部中的一部,对其负责的部门提出的奏议自行提出意见后上报宰相;
“五花判事”则是在分押的基础上,一名中书舍人对自己负责的部门的奏议提出意见后,还要附上其他五名舍人的意见,才能报宰相裁决。
简单地说,“分押六曹”是独任制,“五花判事”是合议制。
显然,实行“五花判事”后,中书舍人的权力被其他五名同僚分散牵制,有所削弱,但其基础性地位并没有改变。
白居易以中书舍人兼知制诰,可以说是既有建议提案的权力,又有审议决策的权力,地位尤为隆重。
白居易在朝廷执掌重权,但他时刻提醒自己不能得意忘形。
白居易在《西掖早秋直夜书意(自此后中书舍人时作)》诗中这样说:
“凉风起禁掖,新月生宫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