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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章(第3页)

刚开始他就跟随生附子陈夫子读书背书,学完《三字经》《百家姓》,认识了一些字之后,他才开始描红。

描红,就是夫子用朱红笔把字写出来,让学生们照着填写。

其实这一步,主要还是为了让童子们认字。陈夫子每日都会检查作业,看看有没有写错字的情况,如果写错了,就会圈出来,然后罚写几十遍。

细心一点儿的学生,完全能写对。因为描红十分简单,照着抄就是了。沈德福也做的很轻松,经常受到陈夫子的夸奖。

但是学完描红的下一步,那就是蒙格,也就是把夫子事先写好的格式,用纸蒙住,照着字影写。

这步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让学子们能独立的写出正确的字体。

别看沈德福上辈子是个博士毕业的研究员,但是关于写字儿这回事,还真是比不上古代人。

因为现代科技发达,有了手机电脑之后,很多人都不会用笔手写字了,提笔忘字说的就是这种情况了。

在加上,沈德福上辈子接触的是简体字,这辈子学的是繁体字,很多字他能认出来,但是等真正写的时候,就缺胳膊少腿的。也就是目前陈夫子没让他蒙格,否则的话,他肯定会丢脸的。

练字的最后一步,就是临帖。到了这一阶段,夫子对学生的要求也会进一步提高,以前是只要写对就行,但是到了这个地步,不仅要写对,还要写的好看。

“乌、方、光、正”的馆阁体,也是所有想要考科举的学子们的共同目标。

另外就是对书法感兴趣的,也可以额外练习一些历代书法家的字帖。不过这对于考科举是没有丝毫帮助的,所以大多数人,尤其是农家子,根本不会练字什么书法。

写毛笔要悬腕,这对于写惯了钢笔字的沈德福来说,也是一个别扭的需要改正的地方。

毛笔沾墨汁的时候,主要也不要太多,否则到了宣纸上就成了一团漆黑的墨迹,因为宣纸吸水,晕染的很快。

沈德福一切准备就绪之后,这才开始慢慢的写字。

他写字速度很慢,因为要在心里打好草稿,把想要写的每一个字都在心里写上一遍,做到心中有数之后,这才真正的提笔在纸上写。

这么做的一大主要原因,就是为了避免写错字,浪费笔墨。

毕竟古代生产力不发达,无论是墨条还是宣纸,对于出生农家的他来说,都十分珍贵,所以他不容许自己多一点儿浪费。

写了大半个时辰,沈德福感觉手腕有些微微发酸,他就知道今日练字的事儿必须得停下来了。

他年纪尚小,身子骨没长全,不宜太劳累,否则容易损伤身体。

沈德福是死过一次的人了,如今重新活过一世,他异常的珍爱自己的身体,毕竟他还想着能活到一百岁呢!

刚走出房间,沈德福就碰到了喜滋滋的甜丫,他好奇的走过去,问道,“甜丫,你笑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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