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时常觉得记分手日子这件事很好笑,但偏偏就是忘不掉,说出来如果能博熊猫幼崽一笑,似乎也有点意义了。
但熊猫幼崽没笑,反而伸出它的熊爪子晃了晃,像是在隔空摸他的脑袋。
【卧槽!记得这么清楚?】
【这也太爱了吧。】
【每一天都是煎熬,还要被人拿到节目中来博眼球,真的好心疼。】
【你们看,许临眼睛一直是红的。】
网友瞬间心疼不已。
林双露虽然看不到弹幕,但也不难猜到大家的反应,顿时觉得自己又走错了一步棋。
她万万没想到,许临能记得这么清楚。
同时又忍不住想,他怎么可能记得那么清楚?没准是随便说的一个数字呢!
但她实在记不清分手的日子,所以也没法和他争论,当然主要是怕弄巧成拙——万一他记的是对的,并且有证据呢?
“对啊,没想到你还记得。”林双露用力眨了眨眼,让眼睛微微发酸,继续道,“当时许临还是个无人问津的小透明,我记得他花了差不多半年时间吧,写出来一首歌,然后卖了3015块钱。”
说到最后,声音低下去,眼底弥漫出一层水雾。她要告诉大家,许临那时候就是个穷鬼,她跟着他吃了很多苦。
许临也低下头去,他那时候确实穷。
“是那首《南城初雪》吗?”简知鸢问道,这首歌去年突然翻红,影响力不小。
书中林双露也提过这件事,不过她故意误导了网友。
头上的熊猫幼崽已经自动将书中的信息透露了出来:【然后他花2999给你买了条裙子,14块给你买了杯奶茶,剩下两块钱坐公交车回家。】
【《南城初雪》真的好听到爆!原来是写给林双露的?】
【艹!许临真是情圣。】
【那又怎么样?半年挣三千,确实养不活人啊。】
【靠女朋友养,花钱给女朋友不是应该吗?】
【不是,简知鸢为什么会知道这么多?】
“你怎么知道?”林双露也大吃一惊,紧紧盯着简知鸢。
“这事说起来很巧,我进娱乐圈之前,在临哥上班的公司打过几天工。”简知鸢说,“我们互相不认识,但我听说过这件事,你一提我就想起来了。”
简知鸢回答的只是卖歌的事,林双露却以为是许临当时将细节告诉了同事们,而许临则以为是林双露跟人炫耀过,两人都没否认。
【原来许临当时还有工作?】
【林双露好会误导人。】
【许临好惨一男的。】
【幸好有简知鸢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