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学那些蠢货,三心二意,认不清形势。就好比刚才那跑出去的萃春,家主既然把她给了我,以后我就是她的主人,每天哭丧着脸,哭哭啼啼给谁看?今后日子不好过,只能怪她自己认不清形势!”
忽叟说到这严肃了神色:“忽红,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忽红似懂非懂的挠挠头:“反正我脑子不聪明,大娘子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忽叟点头:“嗯,你做到这一点,就足够了。”
只要跟的主人脑子聪明,下属脑子不聪明没关系,有忠心就够了。
他女儿的本事,他知道,除开性别不谈,是一个绝佳的护卫人选。这大娘子眼光倒是不差。
忽叟摸摸下巴,就不知道这大娘子是否够聪明了?她既然是大郎君的嫡亲姐姐,应该也不差吧?大郎君就很聪明,有勇也有谋,是天生的将才。
有机会,他得好观察观察大娘子。他亲人具亡,就这一个女儿,只奉一主,可不能马虎了。
跑马场。
林家养了百十来号部曲,部曲头领设有两人。一人名唤忽叟,掌管着七十余众部曲,听命于林者云。另一部曲头领名唤比列,随裴氏陪嫁而来,如今掌管着三十余众部曲。
跑马场里烟尘滚滚,林知晖鼻下掩着一条布巾子用以防灰,正跟着部曲比列在学骑射。
林知晖武功跟着忽叟学,骑射则跟比列学。
林知晖远远见林知皇带着忽红过来,立即收了手上的弓箭,催动手中的缰绳,皮鞭一甩,策马迎了过来。
“哈哈哈哈!阿姊,他们都说你收了忽红做你的贴身婢女,没想到是真的啊?”
“是啊,她很好!”林知皇毫不吝啬的展示自己对忽红的喜爱。
林知晖感受到林知皇语气里的真诚,收起打趣的神色,惊讶:“阿姊,你确定?不是闹着玩玩的?忽红带出去,真的有失体面啊!”
忽红作为一名女子,高大痴肥,满脸横肉,多看两眼,林知晖觉得自己的眼睛都要受伤了。
忽红顿时手足无措,若她跟着大娘子会让大娘子失了体面,她应自请离去才是。大娘子这般人物,该值得更好的。
忽红很喜欢大娘子,想到要离开大娘子,她面露难过之色。
林知皇挑眉,你们真是错把珍珠当鱼目了。一个下属的性别,容貌有何重要?有无本事才是硬道理。
林知皇见忽红难堪的涨红了脸,安抚的拍拍忽红的手说道:“容貌乃是天生的,自己喜欢自己的容貌就行,无需管旁人说什么。以后若再有人当着你的面说你不体面,你就把他打的不体面。”
“阿姊?你让忽红这怪物打我?我是你嫡亲的弟弟啊!”
难道这忽红身上有什么长处,是我没发现?林知晖耐着性子又仔仔细细上下打量忽红半晌。
不行,眼睛好疼!林知晖捂眼。
林知皇强调:“忽红以后就是我的人了,你不许欺负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