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下的乡间小路凹凸不平,视线又不好,阮烟不敢走太快,生怕昭昭和念念一不小心摔倒。
就在这个时候,傅宴清拿出了一把手电筒,照亮了他们前行的路。
在这个年代,手电筒也是十分稀罕的东西,并不是家家户户都有的。
傅宴清拿出来的这个手电筒,和常见的老式手电筒长得不太一样,光亮也更强一些。
阮烟只看了一眼,就明白了过来,这应该是傅宴清从部队带回来的。
部队的东西,当然要比在供销社买的更好一些。
有了手电筒,脚下的路能看的更清楚了,也勾起了昭昭和念念的玩儿心。
两个人追逐着地上的光束,步子都走的更快了,笑声也如同银铃一般。
耳边各种声音混杂在一起,并不清净。
这可是阮烟的心,在这一刻,却异常的平静。
阮烟发现,她喜欢上了这里。
喜欢这和平的年代,喜欢可爱的昭昭念念,喜欢全心全意对她的阮家三口。。。。。。
阮烟翘起嘴角,无声地笑了起来。
从小到大,只要是她喜欢的,她就一定会牢牢地握在手中,这次也不会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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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宴清仔细照着前行的路,眼睛却不由自主的去看阮烟。
夜色朦胧中,她脸上的笑容却无比的显眼,吸引着他全部的视线。
看着她愉悦的神情,嘴角的笑容,这平平无奇的乡间小路,好像都因此变得不一般起来。
傅宴清觉得自己还没看多久,可却已经到了家门口。
看着近在眼前的家门,傅宴清心中竟升起了一丝怅然若失的表情。
这么多年来,他第一次觉得,这条路走起来竟然这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