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怎么了费兹,再往前走我们就看不到木屋在哪里了。”
“劳克,你注意到她的衣服了么。”
“灰黑色的长衣长裤,怎么了,平民都是这么穿的。”
“平民出身的女人穿的都是粗麻布,她的衣服虽然是灰色,但材质应该是细棉布。”
“难道她是商人家的女儿,可那又怎样。”
“劳克,除了商人,还有一种人能够穿细棉布,就是女巫。”
“费兹,你在开玩笑吧。”
劳克的声音像跳起来的鹅,尖锐而惊恐。
“你说我们刚才想要扑倒的,是一个能够下诅咒的女巫,要是队长知道了,我们会挨鞭子的。”
“所以我才说,不能让她跑了。”
相比同伴,费兹的声音冷静许多,也血腥了许多。
“我们要找到她,杀了她,然后把她埋了,这样就没人知道我们做过什么了。”
“可今天是无月之夜,一点亮光都没有,我们怎么着。”
劳克的声音越发暴躁和焦急。
“你是什么什么时候发现的,怎么不及时告诉我一声,现在怎么办,她若是逃脱了,一定会跟着我们回城,然后把整个城镇都屠杀干净的。”
“劳克,住手,这里是森林,不要用火焰魔法。”
唐眠藏身的坑洞离着两个骑士不远,两人的对话听得清清楚楚。
有用的信息虽然不多,却足够震撼。
作为毕业后就和ppt搏斗的土鳖社畜,魔法同样是应该只出现在电影特效里的东西。
但现在,社畜已经开始动摇了。
她能接受手心被人安装了卫星导航,或者自己绑架制作成了生化人,却从未想过一个更不可能的可能。
普通社畜因为心梗死在办公桌上,然后从一个像祭坛般的建筑里重生穿越了。
这种可能性发生的概率,比让她同时中了大乐透和双色球头奖的可能性都要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