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你不起。”
金石早已与少年融为一体,那些杀戮之气全部以少年为源头,蹿入凶兽体内,再催化衍生。
所以,萧如松引渡回这些杀戮之气的时候,看到了少年的过去。
少年叫什么名字,连他自己都忘了,记忆里只有一个跟金同音的音节。循着记忆回到最初,那是金唯一一段还算快乐的时光,但这份快乐已经在记忆的深处变得模糊不清。
清晰的记忆,是从一片血红开始的。
一群村民吵闹着涌进一家破旧散乱的小院,嘴里嚷嚷着“妖邪祭天”“还村宁静”诸如此类的话。
想来也不过就是邪教、祭祀一类的活动。
越是穷远的地方,越容易听信“方士”的胡言乱语。妖邪不一定作怪,这世界作怪最多的一定是人心。
锄头、柴刀、方铲,胡乱地落下来,金只看到一片阴影倒在自己身上,那是他的父母。鲜血彻底挡住了他的视线。
再醒来时,是在乱葬岗。金从腐臭冲天的人堆里爬出来,一直跑一直跑,一心只想着离那片杀死他过去的地方越远越好。
这样一路跑,一路乞讨,不知过了多久,也不知到了哪里。少年的衣服已经短了一小截的时候,他遇上了人牙子。转着被卖了几手,最后落在一个邪教手里,被当作展示“神功”的试验品。
他病了好,好了病,身体虚弱到不行。一日夜里,他听到门外的两个人说话。
“都这样了,用不了了。带着也是累赘,杀了吧。”
金撑着两条软绵绵的腿爬到窗外,在夜色里爬进了河边一个废弃的柳叶舟里。他就那么躺着,一路飘出了很远。再次踏上土地的时候,那里的人说话他已经听不懂了。
金已经过了最适合乞讨的年纪,他虽然瘦,却还是看着大了一些,很难再讨到那些人的怜悯了。于是他学会了偷,偷那些穿得好的、钱袋子都拿发光料子做的人;学会了抢,抢那些市集上眼睛放在别人胸脯和屁股上的人,扯了钱袋子就跑。
他靠着这些小偷小摸活着,仍然在不停地走。金不知道自己走到了哪里,只知道自己永远不会停下来。
常在河边走,总有湿鞋的时候。那次金在一个村里偷了些鸡、摸了些鸭。那时他生了病,发了烧,没办法才在那个村多待了几日。陆续丢了东西的村里人,很快从枯草垛里把他揪了出来。
这是个远离城镇的偏远村落,运行的还是自己古老的制度。没人愿意给这个外来的贼网开一面,更不会有人大发善心收留这样一个外人。
“心术不正的人,杀了吧。”
杀了吧……杀了吧……杀了吧……
又是“杀了吧”。
是不是不管什么事情,只要用“杀了吧”三个字就都可以解决。
金被关在泛着霉味的废弃柴屋里。脑海里还在不停地重复那三个字。
他躲在柴门后面,一锄头打在了进来的那个人的后背上。那人当时就倒在血泊里,起不来了。
这人是来拉他去杀的。而这是金杀的第一个人。
他尝到了血腥的味道,便一发不可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