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协的脸有些发烫。
以无厚入有间是他当初对士孙瑞说的,现在成了士孙瑞对付李式的指导原则,自己却没反应过来,一脸懵逼。
果然只是键盘侠,没了键盘就是弱鸡。
“愿闻其详。”刘协含笑说道,从容不迫。
只要我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士孙瑞喝了口水,清了清嗓子,朗声说道:“鲜卑人以游牧为生,逐水草而居,是以擅长奔袭。在大漠深处或显或隐,先是远远窥探,一旦有隙可乘,则千骑万骑,如风而至。重骑踏阵于前,轻骑掩杀在后,摧枯拉朽,如大河决堤……”
士孙瑞一边说一边挥舞着大袖,做出各种手势,说到激动处,更是两眼放光,脸庞微红,仿佛不是在与天子对坐,而是身处战场之上,率万骑奔腾,山呼海啸之际,歼敌于覆掌之间。又或者振臂一呼,万弩齐发,殛敌于阵前。
“欲与敌决胜于草原之上,首先精骑数万,着精甲,持硬弩大戟,穷追不舍。敌所至,我亦至,因食于敌,以战养战,置之死地而后生。”
士孙瑞摊开的手掌一收,握拳于胸,仿佛已将敌军擒于掌中。
“此冠军侯破匈奴之法也。”
刘协鼓掌而赞。“卫尉好气魄。”
士孙瑞叹了一口气。“可惜,如今之大汉,不及孝武皇帝时万一。从孝桓皇帝时起,与鲜卑数战,皆小胜而大败,所谓良将,不过守边而已。”
他挥了挥手,意兴阑珊。
“鲜卑好用重骑突阵,但重骑突阵首在突然,使敌无备。次在声势,千骑万骑踏地而来,蹄声隆隆,慑人心魄,非精锐不能自持。但有破绽,便全线崩溃,任铁骑践踏。”
“然,重骑突阵不仅需要骑将有无畏之勇气,冲突在前,更需要有敏锐之判断,果决之行事。铁骑奔突,机会只在一瞬之间,若不能当机立断,或错失机遇,或陷入步卒重围。”
刘协一边听,一边在脑子里演示骑兵突击的场景,频频点头称是。
虽说这些天在董承营中演练的主要是步卒攻防,但他也见识了不少骑兵突击的场面。
战马迎面冲来的压力,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是很难体会的。
几匹战马尚且如此,成百上千的战马冲锋又是何等威势,他大致能够想象得到。
可是正因为战马的速度快,能不能及时捕捉到战机,有没有足够的骑术,控制着战马冲向正确的目标,就成了一个骑士是否合格的考验。
稍有闪失,可能就会被马蹄踏成肉泥。
骑将更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