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它一点骨头,它就能咬人!
唯一不同的是,狗要骨头。
飞鹰要的是钱!!!
叶世龙最不缺的就是钱。
他不信飞鹰不屈服。
果然。
一千万的价格喊出。
下一刻。
飞鹰再次从身上摸出了一柄匕首,
这次,用的左手。
“荒爷,你知道的,我喜欢钱。”飞鹰咬着牙,眼中闪过凶狠之色。
六年前。
他还在边荒,充当一名佣兵!
且,是战场中,最知名的几名佣兵之一!
一直以来,所向披靡,战无不胜!
直到那天,他们这一支队伍,遇到这个叫陈八荒的男人,
整支佣兵,死的死,残的残。
只有他一个人,能保存完整之身,回到华夏。
陈八荒当时没动他,只因为一个原因。
他是华夏人!
所以。
陈八荒饶他一条命。
他怎么也没想到,六年过去的今天,他们会再次相遇。
飞鹰从不是一个怕死的人。
从当上佣兵的那一天起,他就想好了一万种死法,
六年来,他一直在锻炼,一刻也不敢松懈,为的就是有一天悲剧不再重演。
现在,
叶世龙,开出一千万的价格!
他决定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