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意思。”安欣抬起头,奇怪地看向他。
“看起来不像,那你为什么这么反感我?”莫凡疑惑地问。
以他的个人条件,无论是从颜值,还是身材,别说一个小小的野风镇,就是放眼整个联邦,都算是鹤立鸡群。
怎么他明示暗示了那么多次,安欣就一点行动也没有呢?
这绝对不是他魅力不够,大鸟酒吧里,想潜规则他的黄金粉丝,能从野风镇排到维斯特市。
一定是安欣出了问题。
“你想听真话还是假话?”安欣问。
“当然是真话。”
安欣取出根烟点上,说:“理由很简单,我不喜欢短命鬼,佣兵的命都不长。”
“在维斯特市,谁能杀我?雷鸣小子不能,三眼帮其他人也不能。”莫凡自信地说。
“可你不会一直留在维斯特市这个小地方,你总会去外面,进入大城市。以你现在的水准,能杀你的人不要太多。”
莫凡眯起眼睛,试探道:“你不喜欢佣兵,那你的意思,是想让我去当公司狗?”
安欣的眼睛里带起杀气,毫不开玩笑地说:“你要是敢当公司狗,那我现在就宰了你。”
莫凡当即举手投降,“别认真,我也不喜欢公司狗。只不过没看出来,你还是个反公司派。”
超级公司们垄断了联邦的资源和财富,用他们的权力控制着所有人。
但对于公司,绝大多数人都站在两个立场上。
已经进入公司工作,公司利益的坚实维护者;和嘴里骂着公司,但削尖了脑袋想要进入公司,或者想要亲属进入公司,好成为公司一员的普通民众。
人们恨公司狗,并不是狠公司狗本身,而是恨自己不能成为公司狗。
一旦有机会成为公司狗,大多数叫起来比真的公司狗还标准,呲牙呲得还凶。
像安欣这种从心底厌恶公司的,并不多见。
安欣朝着莫凡脸上吐了口烟,嘲讽道:
“你对我一点都不了解,何必一直纠缠我呢,如果精力旺盛到没处发泄,大鸟酒吧有的人让你泄欲。”
“所以我纠缠你,并不是单纯因为欲望,而是感觉。我觉得我命挺硬的,给个机会。”
有了前世积累,眼界开阔的莫凡,恋爱观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
他已经明白,再美丽的躯壳,也不如富婆来得实在,更何况还是安欣这种,年轻美貌又神秘的富婆。
只要傍上了,能少走几十年弯路。
安欣也许是被磨得实在没办法了,也或者对莫凡并不厌恶,便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