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决定先感受一下七十年代的风土人情,顺便看看能不能买些下乡用的东西。
那本书是比照现实世界七十年代写的,不过大部分都是从网上找的资料,很多都存在争议。
她没经历过那个年代,既然穿过来了,这里就是现实,不需要纠结那么多。
慢悠悠的逛了一会儿,这个年代其实没什么好看的,那她也看的来劲,图个新鲜么。
她打算先去国营饭店,这个年代文里最具特色的地方。
说不定厨子就是某某御厨后代,东西好吃量又大,特别是包子红烧肉,每次看文都想咬一口。
当然,这不是最主要的。
主要是她饿了,还要给万能生产机找样品,没必要的情况下,她不想做饭。
问了两个人她才找到国营饭店,现在还不是下午饭点,人不是很多。
看了眼今天的菜,赶上周三,肉菜比较多。
她要了红烧肉,小鸡炖蘑菇,肉冒拉皮,又要了半斤饺子,一碗米饭,两个包子。
这时候的服务人员都挺傲的,不过也是看人下菜碟儿。
她穿的好,不说客客气气,反正没什么狗眼看人低的戏码。
好不容易等到饭菜做好,她端到了一个角落,每样菜挑出来半拳那么多,饺子留了十个,包子留一个,大米饭也留了一点,装进饭盒,这些就够做样品了。
剩下的嘛,那当然是她自己吃喽。
空间需要能量运转,而这个能量需要她来提供,所以,这些饭菜她连渣渣都不会剩。
饭点一到,饭店里的人多了不少。
洛梨吃的正香呢,随意一瞥,看到个棒槌,不是,看到了洛正业的二儿子洛鹏程。
能认出来,还是因为洛鹏程跟洛正业很像,再加上书里的描写和旁边那人的称呼,可不就确认了。
洛正业家里有三子两女,洛鹏程曾经是最小的儿子,哪怕后来小弟出生,在家里也没被抢走宠爱。
看那胖的,一米七的身高得有一百八十斤,对国营饭店轻车熟路,指定没少来这开小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