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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抢钱抢粮抢女人(第1页)

而这时候的王小龙却正在大发雷霆!

气得想要杀人!

因为遇袭后死伤不少,王小龙只好再度分兵,精选亲兵及精锐五百人率先上路,留下一半部队带同死伤者及缁重随后慢行赶上。

那知今夜巡营时竟然听到女人呜咽哭号声,一查之下,直接眼红得想杀人了。

他的亲兵中一对兄弟,李昆李仲两兄弟外出当夜不收,结果以抓捕奸细为名,掳了一个农村少女回来……

这两名部下,却又正好是他亲选的精锐。

铿锵一声。

王小龙一怒拔剑,剑光过去,跪在地上的两兄弟头顶一凉。

一蓬头发落地。

两人背上汗出如浆。

「大人饶命!」两人叩头如捣葱。

「我的部队,不容许奸淫民女,你们都当我不敢杀人了?!」

「大人也没说过不成呀?!」两兄弟哭求道:「一直都是这样的呀?我们不拿他们的钱粮,送回去还多给钱……只要不害了她性命……」

「混帐!」王小龙怒骂:「一直都是这样?!闯王也不管吗?!」

「……」两人没敢再说。

「闯王怎么会管?」军中一批将领都来了。有人暗中低声嘟哝说道:「兄弟们把脑袋挂腰上不就是为这钱和女人?」

另一将领李诃子连忙上前打圆场:「大人且息怒。这两个王八蛋犯了军规,奸淫妇女,罪大恶极。是应该严惩。按律重打八十大板,罚俸一年!但现在行军途中,暂且寄下,等打退鞑子再行刑!」

罚这么轻?!

据说岳家军军法,奸淫妇女都是斩首没得说的!闯军怎么这么打马虎眼?!

据史料记载,岳飞曾经说过:「用兵者无它,仁、信、智、勇、严五事,不可不用也。有功者重赏,无功者重罚,行令严者是也。」岳家军赏罚分明、纪律严整。

独立成军以后,岳飞给部队提出的要求有两条:「纪律严明,秋毫不犯」、「兵不犯令,民不厌兵」。岳飞自己出身于普通农家,他非常了解在那个战乱时代,不管是己方军队,还是异族军队,只要是军队过去,底层百姓家中就会被抢劫一空。他要求岳家军做到:「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

凡涉及军纪之事,一律从严,「取人一钱者,必斩」。在岳家军里,军纪特别严。一次,有个兵士擅自用百姓一束麻来缚柴草,被岳飞发现,立刻按军法处斩。

偷拿一束麻都要杀头,何况掳掠奸淫妇女?肯定非杀不可!

但看这闯军,这还是精锐部队呢?!

军纪当真如此败坏?!

以前都不敢相信。

但据王小龙以前在网上看过的资料,闯军攻入北京后便军纪完全败坏了。农民军要追赃助饷,就以一个模糊的界限区分什么是要追赃的人家。开始的时候还加以区分,越到后来就越多的人不再注意这一点,各种扰民的借口也接踵而至,渐渐波及普通百姓。《明史纪事本末》记载:「日间百姓尚不知苦,至夜则以防奸细为名,将兵马拦截街坊出路,兵丁斩而入门,掠金银、淫妇女,民始苦之,每至夜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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