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秉呈是余江县为数不多的秀才爷之一。
自幼聪颖,读书写字天赋极高,在村里备受爱戴。
连带着沈家在村里也变得有头有脸起来。
何况他两个多月前还娶了县城首富苏员外最宝贝的闺女,更是被十里八村的村民津津乐道。
沈富贵看见苏漫漫乖巧地跟在沈秉呈身后走进堂屋,笑呵呵地说:“四牛啊!大家伙都说你是咱们村最有前途的秀才爷,以后高中进士可就能做大官了,现在还娶了这么标志的媳妇儿,村里的那些小伙子可都羡慕得紧,后悔当年没能多读几天书!”
隆里村虽然不算富裕。
但早些年有个从京都城而来的读书人为了能在村里落脚,曾在村里教过几年书。
因束脩并非只收银两。
新鲜野菜、蔬菜瓜果和玉米红薯之类的只要有,他来者不拒。
因此村里好些孩子都跟着他读过几天书,奈何坚持到最后的只有沈秉呈一人,沈秉呈的名字也由那位夫子所改。
沈秉呈侧头望了羞涩浅笑的苏漫漫一眼,淡声道:“二爷来家里,你去泡壶茶。”
苏漫漫不是转性了吗?
他倒要试试真假。
苏漫漫被使唤了也没生气,懊恼地拍了拍脑门:“哎呀,瞧我,竟没想到给二爷泡壶茶。”
她扬眉望向沈富贵,笑道:“二爷,你跟夫君先坐会儿,我这就去烧水泡茶。”
“不用不用,等四牛写完对联我就回家了。”
沈富贵受宠若惊地摆手:“哪还能麻烦苏五小姐?”
苏漫漫可是大小姐,在苏家都得四五个人围着伺候。
他一介农夫,哪敢劳烦苏漫漫?
苏漫漫扬眉道:“二爷您太客气了,我既已嫁到沈家,便是沈家媳妇儿,你是秉呈的二爷,便是我的二爷。咱们都是沈家人,岂能说两家话?”
沈富贵听了这话,心中滚烫,感动道:“那便麻烦老四媳妇儿了。”
苏漫漫点头应了一声就笑着转身去厨房。
沈富贵十分感慨:“四牛啊!你这媳妇儿娶得好啊!先前我还听村里人说你这媳妇儿凶悍得很,如今瞧着分明温顺懂事得紧嘛!人家好好一大小姐,本该被人围着伺候的,现在竟愿意给我一个泥腿子烧水泡茶,她对你的这份心意你可得好好珍惜啊!”
沈秉呈默默将视线从苏漫漫的背影上收回来,淡淡点头:“风言风语罢了,不必当真。夫妻一场,我自不会辜负她。”
不管当初为何成婚,他们终究已成夫妻。
只要苏漫漫不作妖,他不介意给她妻子该有的尊重。
沈秉呈的字苍劲有力,笔锋锐利,宛若松竹挺立,就算没读过书的人都能看得出来他写的字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