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薇将他扣在臂间,抬手捏住了他细嫩的脖颈。
这孩子扎着两羊角小辫,被任薇捏住了命脉,也只知道愣愣地眨巴着黑葡萄似的眼睛,直到刘文昌这一声大叫,才叫他哭出了声。
“爷一,爷一——”
他在任薇的耳边嚎啕大哭,眼泪鼻涕眨眼间就往外涌,连“爷爷”二字都叫不清楚。
年幼的孩子哭得这样凄厉,只叫人肝肠寸断。
任薇的内心活动却是:我怎么好像抓了葫芦娃来威胁爷爷的蛇精?
“放了尧儿!”
“先把你知道的东西都说出来。”怀里抱着个声嘶力竭的娃娃,任薇神色未变,淡淡道:
“别想耍心眼。”
见自家孙儿藕节一样的脖颈上已经被捏出了青紫,刚刚还横着脸的刘文昌眼角润湿,弯着腰连连答应道:
“我说,我都说,夕谣赋确实在我这里——”
见他终于松了口,任薇这才松开了手,虚虚地将孩子拦在了臂间。
得了鲛珠濯脉,任薇的五感明显更为通达,早在进门时,她就发现了躲在书架后好奇地看着她们的尧儿。
走访的这两天,与赵熙相关人员的信息他们都调查的差不多了。其中,书驿掌柜刘文昌带着先天不足的孙儿独自生活,也是她们早就知道的事。
站在一旁,肖敏敏仍下意识看了看手心,那里似乎还残留着任薇手指的温热。
她虽信奉正道,却也不是什么死板之人,刘文昌明显有意隐瞒事实,任薇在她手心写下“幻术”二字后,她便不再犹豫。
事实上,尧儿只是被任薇拉到了怀中,并未受伤。
“夕谣赋不是写给谁的信,而是赵熙未寄出的诗作。”刘文昌放下烛灯,从怀中掏出了一个泛黄的信封。
肖敏敏接过,里面却是一张明显被烧掉一半的信纸。
“是我作孽。”
他弓着身子,将头压得更低,如跪在佛前忏悔,“赵熙家境清贫,只上了几年学堂,可她向来好学,时常来我这里看书。”
回想起记忆中那个聪慧坚韧的少女,刘文昌的声音多了几分哽咽:
“她自十四起,除了替笔写信补贴家用,还时常写些诗词歌赋,写完了便送予我看。在我看来,她下笔颇有灵气,即便是比不上大家之风,也绝算不上平庸。”
“但她总嫌自己写得不够好,一心磨炼。直到十六岁那年,她写出了朝歌赋。”
朝歌二字并不陌生,但追其根源,任薇他们第一次听见这两个字,是张晋川的雅号——朝歌公子。
“朝歌赋……似乎是郡守大公子的着作。”肖敏敏拧紧眉头,语调艰涩。
说到这里,任薇已经隐隐有了猜测。
“那是赵熙所写。”刘文昌抬起头,浑浊的眼中溢出几滴清泪,哀哀道:
“那是赵熙的啊——大公子过去便常常遣人写诗挂名,那日他见了赵熙所作,欣喜若狂,欲买下她的诗作。可谁知,与赵熙见面后,他又对她的人起了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