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你寄了生日礼物,待会儿把单号发你。”孟沅说。
宋朝欢没想到她这么早就准备了,笑眯眯地应道:“好呀。谢谢沅沅。”
孟沅没好气地嗤了声。
宋朝欢明白,这是在嫌弃她“太客气”。心虚地眨眨眼,没反驳,问孟沅:“你在做什么好吃的呀?”
“煎土豆饼和鸡腿。”孟沅说。
宋朝欢愣了下。从前的孟沅,可是连半根薯条都要严格计算卡路里的小姑娘。
像是猜到了宋朝欢的念头,孟沅不甚在意地说:“一是这里这些东西便宜。二是我待会儿要去打工,吃这些扛饿。”
宋朝欢鼻子有些发酸,慢吞吞地问她:“不能不去吗?”
“不打工你养我啊?”孟沅打了个哈欠,混着似乎因为哈欠微哑的嗓音,懒洋洋问她。
“好呀。”她这些年做旗袍攒下的钱,也有不少。况且,她还没有需要在北城买房的压力。
宋朝欢毫不迟疑地说,仿佛一早考虑过这个问题。
电话那头安静了两秒。
“我这人太难养了。我自己也知道。”孟沅又恢复了她一惯的,好似看什么都有些嫌弃的调调,“不过有你这句话呢,还是让我多了不少底气。实在不行我就回国,勉为其难跟你过苦日子呗。”
她后半句话似乎还是那副语气,却莫名让宋朝欢觉得有些发涩。
“哦对了,跨国快递实在太贵了,我寄的海运,便宜好多。下个月记得接陌生电话。”从前只知道阳春白雪的大小姐,如今连这点钱都要斤斤算计。
孟沅叹了口气,感叹自己时运不济。又立马冷笑一声,声音都阴恻恻的:“狗东西,宁愿让北城上流圈子里的人看笑话,离婚都不愿意分半个子儿给我。我祝他背着千亿身家挤地铁,让一车子人都好、好、羡、慕、他。”
她最后几个字几乎是咬在牙缝里说出来的,宋朝欢张了张嘴,不知道怎么接她的话。
孟沅却突然哼了声,没头没脑地来了句:“虽然我会吃醋,”
“嗯?”宋朝欢眨眨眼,有些茫然。
孟沅很轻地吁了口气,低声道:“但朝朝,我不在的时候,交个朋友。”
后来的孟沅不止一次懊恼,要是自己早点去打听一下,宋家那些乌七八糟的事儿到底是怎么回事,早一点儿去招惹宋朝欢,是不是那个周末的傍晚,拯救宋朝欢的就是她了。
那宋朝欢,也就不会对晏峋一见钟情了。
而她,集美貌与智慧于一身的孟沅同学,就会替代晏峋,成为宋朝欢生命里最特别的存在。
可即便那样,她依旧会和沈确离婚,会自顾不暇地出国。
而留在国内的宋朝欢,依旧是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