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妤见笔墨纸砚准备好了,抓起毛笔大肆挥毫起来。
不知道她真实水平的人估计会真以为她在写什么惊世大作。
一顿操作下来,温妤看着纸上的诗,十分满意。
她轻轻吹了吹墨渍,在纸上弹了一下:“好诗好诗!”
然后直接递给陆忍:“送你的。”
陆忍愣住,似乎压根没想到这是给他的。
心头不免震动起来,但是低头一看:……
歪七扭八的字写的巨大无比也就算了,还一堆错别字。
一时半会还真辨认不出来上面写的什么。
温妤问道:“喜欢吗?”
“喜欢。”陆忍说的是真心话,就算温妤送给他一块破烂他都会喜欢,但他还是如实道,“但是我没看懂。”
温妤:……
温妤假咳一声掩饰尴尬,“我的字,韵味十足,懂的都懂,不懂的……就算了。”
说着将诗拿了回来,问道:“哪个字看不懂?”
陆忍:“……”
温妤不可置信,不说话什么意思?
她写的是丑了点,但是不至于一个字都不认识吧?
似乎看出温妤在想什么,陆忍斟酌一番,选了个没那么伤人的说法,轻声道:“公主写字大刀阔斧,笔风独特,化繁为简,所以稍难辨认。”
这时温妤反应过来了,盛朝泛用的是繁体字,流行笔走龙蛇的字体,她写的简体,还是楷体,所以让人觉得缺胳膊断腿,甚至于有些字直接变形,认不出来了。
温妤心理颇有安慰,这才对嘛,认不出来绝对不是她写的太丑太丑的关系。
“那我念给你听。”
温妤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地念起自己写的诗:
“我是风儿你是沙,我是哈密你是瓜。”
“我是牙膏你是刷,我是蜂蜜你是花。”
“我们从此不分家!此诗如何?是不是旷世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