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光就等于灭绝。
哪个物种能得到光就能统治这个世界。
某一日,黑暗之中就出现了光。
凤凰出现在森林上空,口衔着一颗夜明珠,把整个森林都照亮了,拯救了森林。从此,以麒麟为首的走兽便臣服在凤凰之下。
“好扯。”
“这个故事……好扯。”
白星听着凌绍辉介绍的传说,一脸的不屑,这种故事不知道是哪个傻子作出来的。
她来买夜明珠,只是因为它稀奇,而且她爸喜欢收藏各种珍宝。
“森林之光”是珍宝,这没错。但要评价这个传说,那简直就是扯蛋。
姜薇薇也说:“就是嘛。诶诶,星星,会不会卖家故意编造一个传说出来,把价格抬高了?”
“???”
白星望了她一眼,“故意编造不好说,但价值是不用置疑的。”
姜薇薇讪笑:“也是。你说是不是真的会发光?”
白星:“听说会。”
魏奕凑过来,笑着说:“那我们今晚要开开眼界了,就算买不到,看一看也好。”
姜薇薇撞了他一下,“你会不会说话的,什么叫买不到?星星是志在必得的,一定会买到。”
“是,是。我说错话了。”
白星也不跟他们计较,静静坐在沙发,等待着。
彼得也把这个传说跟老板汇报了。
“老板,您怎么看?传说森林之王是凤凰之物,后来它把那颗夜明珠吞下肚子去了,永远地拥有它。”
夜歌反问:“彼得,你觉得呢?”
彼得摇头:“老板,我不知道。但是,我有一个疑问,森林之光的卖主是谁?他怎么得到这颗夜明珠的?”
夜歌看了他一眼,“你问得好,这也是我想知道的。关于这件事,你查到多少?”
“御龙湾的老板在拍卖会前几天才收到消息,说有人要卖森林之光,然后让他把消息散发出去。然后,有人将这颗夜明珠送到他桌面上。”
“什么人?”
“没人看见,反正桌上就多了一颗夜明珠。”
“那就是查不到?”
“是这样的。”
夜歌把杯子里的饮料一口喝完,“反正就是要拿下这颗夜明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