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听不清的郑秉轩差点就把那张狼皮撕坏了,回过神来才心疼地将其重新抻平。
这个都是银子,就像是末世里的粮食一样重要。
等有了银子,他就可以买无数他想吃的东西,还能买些地耕种,自给自足。要是再多点,他还能包个山头,种点水果什么的,这样的生活,简直就是他梦寐以求的。
君生的废话很多,但其中夹杂的干货也不少,秦岁竹一边理解一边记,虽然有些费力,但他很喜欢这种感觉。
而就在两个人说了没多久,那个小胖子就带着五六个人浩浩荡荡的出了城。
“猎户兄弟,我带人来了,你快把我的虎皮拿出来,别给我闷坏了。”
未闻其人,先闻其声,郑秉轩抽出早就准备在一旁的虎皮,笑容满面地去迎接了他的大客户。
“都给你留着呢,你验验货。”
“这是虎皮虎骨,还有他的牙齿。”
“对了,虎肉制作的肉干还有几斤你要吗?”
这段时间里,他们天天吃肉干,顿顿吃肉干,现在看到肉干就反射性的摇头,真的吃够了。
再好吃的东西也禁不住顿顿造啊。
更何况这些肉干没有盐,上面只撒了一些野外能找到的调料,实在是称不上好吃。
可小胖子不嫌弃,他还没吃过老虎的肉呢。“要要要,你快拿出来。”
秦岁竹对放置食物的背篓很熟悉,自告奋勇的去拿了。
正沉迷于官场争斗和赚钱乐趣的他,完全没有留意到人群中有几双满含恶意的眼睛瞪着他。
郑秉轩对这一类目光比较敏感,不动声色的把秦岁竹挡住了,还不忘招呼其他客人。
“这些兔皮鹿皮什么的都是清理干净的,保证不留一丝油脂,你们稍微处理一下,就可以拿来做披风做鞋子,保证不会亏了。”
“狼牙也有,就是成色不太好,你要是诚心想买,我就给你一个低价。”
来的人不多,但都是大方的主,郑秉轩基本没有多费口舌,就敲定一下了买卖。
常见的兽皮都卖给了两家布匹商行的老板,他们两个为了争那块儿狼皮差点吵起来,脸红脖子粗的。
今年的兽皮买卖不景气,已经好久没有猎户送上好的皮毛过来了,可城里不缺有钱人,多的是人想弄这些可以充门面的东西,供小于求,可不稀罕嘛。
就连那几颗有瑕疵的狼牙都卖了出去,之前垒的高高的筐子,直接清空了。
郑秉轩收银票收的手软。
“虎皮虎骨虎鞭和肉干我都要了,总共四百三十五两银子,我算说错吧?”小胖子拿出一个金算盘,哐哐一顿盘。
这个老虎不是壮年,而且背部还有几道陈年伤口,整个兽皮的成色没有其他的好,能卖到这个价钱已经是还不错的了。
(在明代,一张老虎皮可以卖到两百多两银子,而一张豹子皮也可以卖到八十多两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