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家老三叫盛致远,人如其名,性格淡泊致远与世无争,曾是陆启霆国外留学时的学长,也是留学生圈子里出了名的大善人。
因为家境好不缺钱,每每国外留学生遇到困难,都是盛致远慷慨解囊接济同胞,连陆启霆都曾受过盛致远的帮助。
后来他回国进了一家大学专心搞科研,没几年忽然传出婚讯,又紧接着退隐豪门出了家,人生跌宕简直让人大跌眼镜。
外人都骂盛致远怯懦软弱不负责任,将如花似玉的妻子冷落在家守活寡,可谁又能猜到,这如花似玉的妻子本就是盛家老爷子的女人。
女人姓丰,叫丰落樱,长得沉鱼落雁美若天仙,有传言说与盛家老爷子早年间去世的初恋极为相似,甚至有人说丰落樱就是那初恋留下的女儿。
这么一张鲜活的面孔,还有与初恋没有结果的感情,让年逾八旬的老爷子心怀春意荡漾无比。
可他已经有四房太太了,甚至长孙只比丰落樱小几岁而已,若是再闹出什么绯闻,怕是有损豪门颜面。
怎么办呢?
丰落樱哭着告别说要成家嫁人过日子,盛家老爷子一拍大腿,将自己心尖尖上的宝贝儿嫁给盛致远。
彼时盛致远已经有即将谈婚论嫁的爱人,被老爷子摁着头分手娶了丰落樱,他一时之间心如死灰,便索性成全这一段爷孙恋,自己出家做和尚去了。
裴胭媚听得目瞪口呆。
果然是每一家豪门里的狗血都足以让人瞠目结舌直呼荒谬。
陆家这点破事已经让裴胭媚刷新了三观,领略到什么叫丧失伦理道德的禽兽,结果盛家更胜一筹。
陆启霆却已经司空见惯,眼底带着厌恶。
“豪门沉疴多年,早就该将那些带着细菌病毒的陈旧血液抽掉,更换新鲜健康的血液,这豪门的天,总不能一直被遮羞布死死盖住。”
“如果不能反抗,这豪门里的年轻人,迟早都沦为盛致远。”
甚至连他自己,如果不是足够坚硬与不屈,结局怕是与盛致远相差无二。
盛致远心善心软,即使被父亲逼到走投无路,也没有想过反抗压迫,打破枷锁,只是咬着牙咽下血水。
“那你想怎么办?”
裴胭媚问道。
“我想怎么办?自然是将这豪门翻个天,让那些发霉的、发臭的东西都在太阳下好好曝晒,让太阳照进豪门的每一个角落。”
“你以为盛致远归隐山林是真的看破红尘心如止水了吗?不是的,他的恋人被盛家老爷子把控,他若是不听话,那个无辜的女孩就得死!”
陆启霆嗤笑说道:“反正遮羞布已经被扯了下来,倒不如就扯个干净,连同那些散发着老人味的旧东西,一并埋葬在泥土里。”
裴胭媚有些担心。
“可你这样做,是会被千人指万人骂的。”
“骂呗,说得好像我什么都不做就没人骂我一样?”
陆启霆淡声说道:“胭胭,我想趁着自己还没被这腐朽肮脏的豪门规矩驯化,还没成为像陆宽明那样的人时,改变游戏规则。”
他怕在这豪门里继续浸淫下去,迟早有一天,他会理解并接受现有的一切,最终成为像陆宽明一样狠毒恶心的资本家。
这一刻,裴胭媚忽然觉得,眼前这个男人的身影伟岸高大,甚至带着让人崇拜的光芒。
他没有被规则驯化,而是始终保持着清醒的正义,要改变不公平的一切。
“起码,我的孩子,我的壮壮,将来不用面临我经历的一切,能正常快乐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