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克特。。
布莱恩心中,闪过一个白人青年的面孔。
他还真认识这个人。
雷克特,和布莱恩一样,也是法医局、法医处的助理。
某种程度来说。
布莱恩是个混子。
这个雷克特,却是天才。
对方是布莱恩的前辈,加入法医局,快五六年了。
雷克特先后在几个法医手下服务过,出了名的学的快,领悟强,学识方面,已经不下于一些正式法医,关键还被法医局最后一任尸检官收做了学徒!
这是什么概念呢?
这样说吧。
洛杉矶县法医局,施行的是首席法医和尸检官合并制,即首席法医和尸检官,均由同一人担任,主要负责法医局的业务和法医鉴定工作。
也就是说。
雷克特的师傅,是法医局的前任老大。
这么个角色。
不去A队也就算了。
还特意通过人介绍,跑到B队,成了自己的助手?
布莱恩本能感觉到了不妙。
这不是地位保不保得住的问题。
他担心雷克特这小子,来B6组,醉花之意不在酒,而是组长苏珊!
正所谓狗眼看人低。
布莱恩自己就不是啥好鸟,看人也下意识带有色眼镜。
他对雷克特这个前同事,印象值直接变成了负一百!
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一母!
这个雷克特,他赶定了!
见布莱恩发呆。
苏珊敲了敲他脑袋,继续道: